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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強征勞工的不只日本 但只有德國支付了44億歐元賠償金

文/光明日報駐柏林記者 田園

在向納粹德國強制勞工進行賠償的問題上, 德國經歷了抵制、屈服到自覺的過程, 最終表現出了誠意, 得到世界輿論的認可。

根據歷史檔案記載, 納粹德國二戰期間從佔領地區強征大約1200萬外籍勞工到德國企業做工, 其中主要是猶太人和中東歐國家的勞工。 僅1944年, 德國企業就有30%的工人是外國勞工。

二戰結束後, 對於勞工賠償, 德國只有一些大企業自行同猶太人世界簽訂了協定, 而更多德國企業則拒絕賠償。 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 隨著大量二戰檔案被解密, 納粹強征勞工的遭遇被更多公開, 納粹勞工歷史進一步公諸於世。

1998年3月, 納粹勞工倖存者通過美國法院要求徵用勞工的德國企業予以賠償。 同時, 波蘭、美國、俄羅斯等國的眾多倖存勞工向本國和德國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起訴德累斯頓銀行、西門子、寶馬、賓士、克虜伯、德國鐵路公司等德國大企業在二戰期間使用勞工並獲利。

美國律師僅在1998年8月就收集了60多起強制勞工案件, 聲言如果德國拒不賠償, 他們將訴諸法律, 屆時德國賠償的數額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但德國大企業和政府一開始都相互推卸責任。 轉折出現在1999年, 格哈德·施羅德當選總理後, 與12家德國大型企業領導人達成一致, 決定建立一家基金會來運作納粹勞工賠償事務。 大眾、福特(德國分公司)、商業銀行、安聯、巴斯夫、拜耳、戴姆勒-克萊斯勒等大公司成為該基金發起者。 因為這些大企業意識到, 勞工賠償問題不解決, 其海外投資和國際形象都將嚴重受損。

2000年8月, 德國通過了《賠償基金法案》, 對納粹強制勞工的獲賠資格和獲賠金額作了詳細規定,

並依法在柏林成立了“記憶、責任和未來”基金會(德文簡稱為EVZ)。 隨著德國媒體大規模宣傳EVZ和不斷施壓, 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也出資加入EVZ。 EVZ的50%經費來自捐助, 德國100家大型企業共捐款12億歐元, 6500家中小企業捐款同等數額。

2000年9月, EVZ正式啟動具體賠償工作。 符合賠償條件的勞工被分為A、B、C三類, A類可獲賠7670歐元, B類和C類最多可獲賠2560歐元。

德國科隆市一家納粹歷史檔案館珍藏了二戰時期的各種檔案資料, 只要名字、照片出現在某個檔案中, 就可被視為合格索賠人。 查不到任何證據的人也可來這家檔案館, 向掌握相關歷史的人員敘述自己的經歷, 如做勞工的城市、企業、工種, 如果所述情況與歷史相符, 檔案館也會出具相應證明,

約2000多人憑口頭敘述得到了索賠人資格承認。

當時納粹勞工倖存群體平均年齡已高達81歲, 對他們來說, 德國對二戰納粹受害者的最後一次大規模賠償的現實意義微不足道。 俄羅斯老人伊萬對德國媒體說:“這筆錢雖然使我們心裡有所安慰,

但一想到那些不在人世的同胞, 我們更加難過。 不幸的是, 對於許多受害者來說, 這筆賠償來得太晚了。 ”2001年6月第一筆賠償金發放時, 有10%的索賠者在等待訴訟認定期間離世。

賠償工作一直持續到2007年。 2007年6月12日, EVZ在柏林總統府舉行儀式, 宣佈歷時7年的對二戰納粹強制勞工的賠償工作正式結束, 共向100多個國家的166.5萬名納粹強制勞工支付了43.7億歐元的賠償金。

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儀式上講話說:“完成對這些勞工的賠償工作讓我們如釋重負, 儘管金錢永遠無法彌補這些勞工所遭受的痛苦。 ”她同時表示, 賠償是通往和平與和解道路上必須採取的苦澀舉措。

也有少數人拒絕接受德國人的這種一次性賠償方式, 特別不能接受“德國作出賠償後, 任何人不能再對德國和德國企業就此問題提出起訴”的條件。

德國媒體評論說:這次大規模賠償行動可以向世人表明,如果願意以實際行動糾正曾經犯下的錯誤,永遠都不會太晚。這種模式可以為一些相似的、尋求戰後和解和賠償的行動,提供一個樣板。

任何人不能再對德國和德國企業就此問題提出起訴”的條件。

德國媒體評論說:這次大規模賠償行動可以向世人表明,如果願意以實際行動糾正曾經犯下的錯誤,永遠都不會太晚。這種模式可以為一些相似的、尋求戰後和解和賠償的行動,提供一個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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