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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取得首個地理證明商標 今後查處假冒“義烏紅糖”有法可依

中國義烏網3月25日訊(記者 龔書弘 通訊員 朱燕妮)日前, 中國義烏網記者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獲悉, “義烏紅糖”正式被核准註冊為地理證明商標,

成為義烏市取得的首個地理證明商標, 實現了義烏《商標法》意義上地理證明商標零的突破。

據瞭解, 地理證明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 並且該商品的特定品質、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義烏紅糖’是義烏的一張金名片, 地理證明商標的申請成功, 可以更好地合理、充分地利用和保存義烏古法制糖的工藝, 保護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 規範義烏紅糖的生產經營行為, 確保義烏紅糖的品質, 推動義烏紅糖產業的發展。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

據悉, 從2014年開始, 市場監管局就主動與市農業局對接, 要求加大對義烏紅糖地理證明商標的培育力度,

“義烏紅糖加工工藝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糖》(GB13104-2014)、《紅糖標準》QB/T4561—2013的要求不相同, 導致有紅糖產品品質大多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因此當時農業局下屬的義烏市紅糖產業協會對申報工作存在思想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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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局積極與國家商標局溝通協調,

說明原因, 整理申報資料, 並於2015年2月由國家商標局正式受理, 經過2年多的努力, 最終成功註冊。

近年來, 由於義烏紅糖深受全國消費者的喜愛, 身價倍增, 造成一些非本地產甘蔗運入義烏榨汁熬糖冒充義烏紅糖, 還出現了在紅糖加工熬制過程中添加白糖等違法行為, 嚴重影響了義烏紅糖品質和聲譽。

該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雖然義烏紅糖也曾被農業部認定為農產品地理標誌, 但都因為缺乏行政處罰手段而無法處置不法行為, 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的地理證明商標是商標法中規定的具有國家強制力保證的商標, 所以今後未經義烏紅糖產業協會許可擅自使用地理證明商標的行為,

就可以按照商標侵權行為來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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