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夜間, 徐崢被爆出酒後毆打卓偉工作室女攝影師, 雙方去警局和解後, 徐崢當場道歉, 女攝影師表示不會索賠。 後來媒體記者聯繫到被打女攝影師黃小姐, 她詳述了事發經過, 並表示當時在警局時提出的要求是, 希望徐崢本人陪她去醫院檢查, 但徐崢並未做到。 那究竟是什麼能讓徐崢如此粗暴的對待一個女人呢?
據瞭解, 黃小姐以前是做社會新聞出身, 剛剛加入卓偉工作室兩個月, 她也是第一次跟拍徐崢。 以下是經過整理的黃小姐口述:
“昨天十點五十左右, 我們在望京的麗都看到他。 那裡是狗仔的大本營, 明星出來一般都會被拍, 徐崢後來在警局也說了他是知道會被跟拍的。
那天我們看到他出來, 還有一堆年輕女孩, 之前他也曝出過那種新聞, 所以我們就想著能不能拍到什麼。 後來發現上車的是兩個男性朋友, 在東來順地下車庫上坡的方向,
我後來立刻在工作群裡說徐崢打人了, 並且報了警, 當時110轉到了建外派出所。 徐崢可能也和團隊商量了, 覺得自己主動報警比較好, 他也報了警。 後來我們一起去建外派出所處理。
當時在派出所, 黃小姐就提了三點要求, 我說我也不缺錢, 我也不訛你。
一, 如果你真的覺得抱歉, 你本人就陪我去醫院看一看;
二, 道歉;
三, 賠我的眼鏡。 我是五點左右去驗的傷, 驗傷結果要24小時之後才能出。
徐崢當時在警局跟我說:‘小黃, 我當時真的對不起, 我誠心誠意的。 ’我就說, 如果你真的意識到錯了, 你就陪我去醫院。 我不是傻子, 他跟公眾演也好跟員警演也好, 但他是不是誠心誠意, 我能感覺到。 當時我感覺不到他的誠心。
後來他本人和他的團隊也沒再聯繫過我。 這事真是一言難盡。 ”
對於兩人的描述, 大家覺得誰的過錯更多些?, 雖然打人是不對。 但是也有不少網友表示能夠理解徐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