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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8人為了“天鵝肉”獵殺候鳥 “死者”竟達351個

這是一場為351名“死者”進行的審判。 2017年7月14日, 在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人民法院一間審判庭裡, 3位法官身穿黑袍端坐在審判席,

8名被告站成一排。 這起刑事案件共有351名“受害者”, 無一到場, 全部死亡。

9個月前, 為了偵破這起案件, 錫林郭勒盟成立了專案組, 副盟長任組長, 抽調盟旗兩級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精幹警員, 下設8個工作小組。 規模之大, 在正藍旗公安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那些僥倖從這場浩劫中逃脫的倖存者, 永遠也不會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它們更無法為同類站上法庭。 因為“死者與生者”都是候鳥, 大多數是小天鵝。

新聞圖片

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禹勝永等在正藍旗洪圖淖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天鵝290只,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琵鷺1只及其他有保護價值的水禽60只, 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一款規定, 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法律幫助351名被害者作出了懲罰決定。 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人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主犯禹勝永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犯非法狩獵罪,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數罪並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瀋陽理工大學生態環境研究室主任周海翔表示, 禹勝永有兩項罪名, 除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之外, 還有另外一項非法狩獵罪。 “在我國, 如果擁有狩獵證, 在個別地方是允許獵殺非國家重點物種的。 ”周海翔解釋, “但是從生態系統的角度看, 物種不分重點和非重點, 都應該是一樣的。 並且有些物種數量就應該是少的, 東北虎不可能像野雞一樣多。 草原的老鼠也要足夠多才能維持鷹的生存。 任何物種都有保護的價值。 ”

周海翔認為, 在人類掌控規則的世界, 作為被害方的其他物種連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

“被傷害的主體不會講話, 所以它們權利的保障只能依靠人類。 而事實上, 為野生動物說話的人很少, 其中有權力和能力改變現狀的就更少。 ”在他看來, 人們應該思考, 如何像對待人類自身一樣對待任何一個物種。

摘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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