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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巢湖水環境不容樂觀 濱湖“岸上草原”系違建項目

人民網合肥7月30日電(汪瑞華)7月29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回饋督查意見中指出,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濱湖新區違規破壞濕地、侵佔湖面現象嚴重,沿巢湖的兩公里“岸上草原”系違法專案。

近年來,巢湖水華高發,2015年最大水華面積321.8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積42.2%;2016年水華最大面積為237.6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積的31.2%。 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體總磷濃度和富營養化狀態指數同比均呈上升趨勢。

一段時間以來持續高溫,巢湖藍藻“抬頭”,尤其位於巢湖市水廠取水口附近有大量藍藻聚集。 根據新一期巢湖藍藻應急防控檢測結果顯示,7月23日,巢湖水域水華面積約13.06平方千米,主要分佈在巢湖西半湖北部,水華規模為“零星性水華”。

督察還發現,合肥市濱湖新區違規將防浪林台濕地和派河口天然濕地用作建築垃圾消納場。 目前,14萬平方米防浪林台內濕地已經被渣土填平,完全喪失了生態功能;派河口天然濕地已傾倒土方約50萬立方米,佔用濕地60萬平方米。 同時,渡江戰役紀念館西側濕地也陸續被土方填埋,損毀濕地約16.8萬平方米。

回饋意見中指出,2013年合肥市實施巢湖沿岸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工程,將原本連成一片的濕地從中隔斷,預留部分區域作為濱湖新區旅遊碼頭用地。 2014年又以實施濱湖濕地公園工程名義,在近兩公里的湖岸違法建設“岸上草原”項目,還以建設防波堤名義圍占湖面,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其中約2000畝湖面已經用作旅遊開發。

另外,十五裡河、南淝河和派河水質長期劣Ⅴ類,3條河流入湖污染物巨大。 2013年立項的十五裡河汙水處理廠三期工程遲遲沒有建成,導致每日約6萬噸生活污水直排。 南淝河流域長期沒有實施有效的雨汙分流,加之管網大量錯接、漏接,流域汙水處理設沒有發揮效益。 派河流域的肥西縣汙水處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主要支流潭沖河和王建溝水質逐年下降。

督察組回饋意見指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後,條例規定的有關要求基本沒有落實,甚至仍然大量違法開發建設。 2011年通過行政區劃調整,巢湖整體納入合肥市管理,並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對巢湖實現統一保護監管,但由於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監管不力,體制優勢沒有得到發揮。

督察要求,安徽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同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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