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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癡迷者的修煉類別及其特徵與教轉方法

首先說明, 筆者這裡是以2012年前還沒有得到轉化的“法輪功”癡迷者為案例, 這些人員涉及貴州省、陝西省、雲南省等六個地區, 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近五年來, 筆者研究了他們的修煉狀態和癡迷特徵, 並對轉化過程進行了記錄和歸納。 本文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

一、 “法輪功”癡迷者的三種修煉類型及其特徵

過去對“法輪功”人員的分類, 大多是從“法輪功”人員的自身需求上來劃分, 即以他們練功的出發點為依據來分類。 如:祛病健身型(練功是為治病)、氣功愛好型(因為愛好氣功而練功)、心靈失落型(練功是為尋求心理平衡)等等;也有以他們的現實狀態(主要是思想、精神狀態)為依據來劃分的,

如:迷信型(追求成仙成佛)、逆反型(躲進“法輪功”裡來逃避現實)、反社會型(借助“法輪功”來反對社會和政府)等等。 以上的劃分自有現實和心理的依據, 也對找到“法輪功”人員的癡迷病灶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是過去教轉工作中常用的分析方法。

但是, 目前的“法輪功”癡迷者已經在邪教中沉澱了二十多年。 他們的思維、情感、生活等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已由當初的“練氣功”蛻變成了“法輪功”組織反華的傀儡。 當發生這種質的變化後, 就必須從變化的自身中尋找問題的答案。 而促成這個質變過程的正是邪教修煉。 所以, 筆者這裡就以“法輪功”修煉為依據,

先粗線條地劃分一下癡迷者的修煉類型及差別, 重點介紹不同的修煉內涵會造成怎樣不同的癡迷狀態, 而這些各異的狀態又決定了教轉內容和方法的不同。

(一)、 “法輪功”癡迷者的修煉類型及其特徵

凡“法輪功”邪教修煉者, 從其修煉的角度講(這裡只是從癡迷者修煉的體驗上定性分析), 總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功法型(即以修煉“五套功法”為主), 一類是心性型(即以學習、領悟李洪志的邪說思想為主), 一類是“功能型”(即在練功和學法中修煉出了“神功”)。 當然, 這三種類型都源於“法輪功”邪教修煉, 都是“師父”李洪志教唆出來的, 他們的本質上沒有區別。 但由於修煉人員的個體差異和不同的心理、生理需求,

在長期修煉中就形成了各自的體驗、意念(包括潛意識)和心理趨勢及人格傾向。 雖然這三種類型的癡迷者在表現形式上似乎一樣(如:都打坐練功、都學法、都發正念等等), 但其修煉的標的卻大不相同, 甚至差異很大。 因此, 分別對這三種類型做出一個符合其內涵的分析, 這對我們教轉工作實為“對症下藥”。

(1)、 功法型修煉者的主要特徵和癡迷點:

這類修煉者以打坐練功為常態, 癡迷於“法輪功”“五套功法”的練功體驗。 他們也學法、發正念, 或外出“正法”。 但此類的修煉者更側重於練功, 並有強烈的“練功”依賴症。 而在學法方面比較一般化, 即知道“法輪功”的主要信條(如:真善忍、做好人、消業、祛病健身、功德圓滿等), 一般以學習《轉法輪》為主,

而對李洪志的經文涉足不深, 整體上對李氏邪教理論體系缺少全面且細緻的瞭解。 這類功法型修煉者, 大多數是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人, 他們的理解能力較低, 就是對《轉法輪》的主要內容含義, 也沒有太深的領悟, 只是硬背一些句子或段落。 因此, 功法型的修煉者主要是癡迷於練功的體驗。 但這類文化較低的癡迷者, 正因為他們常常學不懂“法理”, 反而更注重實際行動, 用以補償對“師父”的虧欠。 這也是“法輪功”違法者中為什麼大多數是這些沒文化的中老年人(婦女)居多的緣故。

(2)、 心性型修煉者的主要特徵和癡迷點:

心性型的修煉者除了打坐練功外, 更側重於學法和自我領悟。 外出正法(做各種違法行為)和集體學法是這類修煉者的常態。

此類修煉者常常將“五套功法”作為學法的輔助手段, 卻更注重追求修煉的“境界”, 而這個境界的標準就是“修心性”的高低。 故而, 這類修煉者一般看來, 文化程度較高, 個人的理解能力和“悟性”比較好, 對李洪志邪教理論體系有較深的把握, 尤其對新經文非常熟悉。 這類修煉者精通“法理”, 加之又有功法的修煉體驗, 因此他們往往更加癡迷, 更加頑固。 他們的“法輪功”世界觀裡帶有明確的政治傾向。

這類心性型的修煉者有一種共同的思想或“法理”特點, 就是用“大法思維”(或者大法的“神文化”)來衡量一切, 認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大法安排的。 例如他們“講真相”是大法安排的, 叫“證實法”;違法後被判刑也是大法安排的, 叫“魔難”;日常生活中他們注重自身要同化“真善忍”。總之,他們把自己的一切生活和行為都當成修煉的組成部分,似乎活著就是為了修煉。這種狀況倒真是“法輪功”邪教裡名符其實的修煉者。所以,“法輪功”圈內管這類人叫“實修弟子”,意思是說他們是真修心性的人。這類癡迷者沒有現實性的修煉目標(如“祛病健身”等),更追求要當一個高層次的修煉人或得道者(如“圓滿”)。他們思想的主要特徵是“法理型”,即對“法輪功”的邪說保持一種“信仰”的狀態,故這類修煉者非常癡迷和頑固。

(3)、 功能型修煉者的主要特點和癡迷點:

這裡的功能型修煉者是指前兩個類型中修煉出“神功”的“法輪功”癡迷人員。所謂的“神功”又叫“出功能”,專門是指在修煉中出現了各種幻視(幻聽)幻覺的這種修煉狀態。據多年觀察,出現這種狀態的修煉者,往往是“功法合一”而又特別依賴打坐修煉的癡迷者。

在筆者接觸到的上千名“法輪功”癡迷者當中,修出“功能”的人員,大約占到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實際比例可能要高一些,因為這種事是他們的修煉秘密,有很多人往往不說),其中女性者居多。而經常出現“功能大顯”的這種狀態的修煉者,相對較少,大約只有百分之十上下。而大部分“功能者”主要是“幻視幻聽”這類現象的體驗者。

為什麼要研究這個問題?因為“法輪功”修煉者的“出功能”癥結是教轉工作開展以來,一直較難解決的頑疾,也是最容易引起“法輪功”人員反彈的、最具有心理依賴性的原因。下面分析“出功能”的特徵:

(A)“出功能”修煉的生理、心理形成過程

首先,打坐靜修過程中出現冥想現象(幻視幻覺)在氣功修煉中是一個正常情況。但“法輪功”的危害在於,它把這種現象說成是“神功大顯”,將生理(心理)機制的正常反映神秘化,這就誤導了修煉者。

“法輪功”修煉者“出功能”的生理過程是這樣的:由於大法癡迷者長期封閉式修煉,杜絕了“法輪功”以外的任何資訊。這種洗腦式的打坐修煉,使大腦的意識高度集中於邪教的思想和觀念裡,這對個體原有的思想意識(包括記憶、情感、潛意識印象等)都產生了壓抑。久而久之,修煉的心理感受和大法的信念就成為了頭腦中主意識和潛意識裡的全部內容,也就自然形成了“大法思維”和幻想型心理趨勢。

在這個過程中,修煉者個體因“自我”的需求則對修煉內容進行了選擇,而篩選下來的往往就是個體最需要或最希望的“標的”。例如:祛病健身型的修煉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消業”上,每次練功結束,他就會認為“師父”又幫助自己清理了身體,他的感受也是“清理”後的輕鬆和舒適感。而學法較深又迷信本體可以修成“晶白體”的修煉者,他的“標的”則是要修出“元嬰”。那麼,他的注意力或潛意識就往往集中在“丹田”上,而“丹田”發熱本來就是氣功修煉的正常現象。但由於修煉者過度集中和意識中誇大了這種“標的”,就使得修煉者感覺自己的“元嬰”在一天天長大。其實根本沒有什麼“元嬰”,這只是氣沉丹田的正常氣功的練功現象。而修煉者對這種“標的”長期關注,再加上幻想型心理趨勢的“潛意識”作用,他們出現幻視幻覺就不足為奇。說到底,“神功”就是生理或心理反映。

(B)“出功能”修煉的生理、心理機制

打坐靜修之所以會出現“冥想”現象,是因為在打坐入定後人腦處於一種催眠(或半催眠)狀態,而這種狀態釋放了緊張感和壓印感,使身體完全放鬆。在大腦意識處於類似“空白”(催眠)的狀態下,潛意識的記憶(印象、靈感)就會反映出來。而“法輪功”修煉者的意識中滿是“開天目、晶白體、佛國世界”等內容,平時學法修煉的各種幻想景象,自然就浮現在大腦中。於是就看見或感覺到冥冥之中有什麼“神跡”湧現了出來。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類似做夢的原理。同時,催眠的放鬆狀態可以讓腦、脊髓中的神經元分泌更多的腦啡肽,這就給身體帶來了非常舒適的輕鬆感,個別人甚至可以產生生理上的快感。這就是氣功修煉中常說的修出了所謂“歡喜心”的生理現象。

以上筆者分析了這三類“法輪功”修煉類型的不同癥結和特徵,目的就是找到轉化他們的不同方法,以便“對症下藥”地開展好工作。

二、 破解三種修煉類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主要方法

(一)、 針對功法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除大法信念為主,解決邪教性質及違法等問題

主要癥結:功法型修煉者普遍認為修煉大法給自身帶來了“受益”,拒不承認“法輪功”是邪教和自己的違法行為。為此,破除這類癡迷者煉功“受益”問題並解決“法輪功”的性質及癡迷者的違法行為是關鍵。

重點環節: 1、著重解決癡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情感和立場等問題,分析“法輪功”邪教的違法性、欺騙性、危害性、政治性等問題。

2、 集中攻堅以“四破”為突破口:(1)“破法”,即破除“法輪功”的主要大法觀念(如“真善忍”、“做好人”、“消業祛病”、“講真相”等)。(2)“破神”,即破除他們對教主的盲目崇拜,講清李洪志是人還是“神”?(3)“破明慧網”,即揭露“明慧網”的真相,定性為“敵特網、造謠網、煽動網”。(4)“破修煉”,即對“法輪功”修煉進行分析,講明這種修煉既不是佛教的佛法修煉也不是真正的氣功修煉。

3、 針對癡迷者的違法行為(“講真相”等違法行為),從道德、法律、國情、黨史、西方反華勢力一貫扼殺中國發展、“法輪功”組織甘當反華工具等方面入手,解決癡迷者思想和行為的違法性問題。

教轉內容:以法律法規和公民應有的尊法守法的社會公德來針對違法行為問題。以人體科學和氣功知識來針對“消業祛病”問題。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優秀傳統文化的道德觀)和時代楷模(如雷鋒)來針對“真善忍”、“做好人”等大法觀念。以近代史、黨史、新中國的創業史及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發展國情來針對他們否定中國執政黨、否定社會進步的思想和陰暗心理。以哲學(馬列)、科學知識來針對他們“求圓滿”思想及愚昧行為。以“法輪功”組織的大量反華事實來針對他們“修煉人不搞政治”的錯誤認識。以社會上普通人的家庭幸福、和睦美滿、身體健康等情況來針對他們的“消業”狀態和殘破家庭。以社會發展的美好前景來針對他們多年修煉大法而帶來的各種窘態(經濟的、家庭的、孩子的、事業的等等)。總體的意思是:以正能量對比邪教的危害性,說明邪教對法律、人權和家庭的踐踏。

(二)、 針對心性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法”為主線,解決“大法思維、大法情結”問題

主要癥結:心性型修煉者的邪教思維在長期學法修煉中已經固化,他們中有部分人員是職業“法輪功”或骨幹“法輪功”分子。他們的“大法思維”具有系統化、理論化的特點。主要癥結表現在:世界觀的唯神化、情感的極端化、人格的邪教化等方面。獨尊大法、追求“圓滿”、仇視現實、立場反動是他們的共性。這類癡迷者的轉化難度是最高的。

重點環節:1、全面瞭解癡迷者的修煉原因和修煉經歷(該學員是否被多次打擊過、是否曾經轉化過?等等),建立通暢的溝通平臺。

2、 針對個體特點分類篩選,按對“法理”癡迷的程度,可分為淺度癡迷、深度癡迷、極度癡迷三種,然後分組攻堅。攻堅中除了解決“四破”的問題外,還要再加“三破”,即“破經文、破圓滿、破反華”。其中“破經文”是關鍵環節,重點對李洪志的《北美巡迴講法》、《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二十年講法》等經文進行剖析,說明後期的修煉不是“修心性”而是反華。在“破反華”結點上要注意一點,癡迷者會強調“只反中共不反中國”這種觀念,所以要講明“党與國”不可割裂,中共党就是代表中國,就是中華民族的核心。

3、 採取“以法破法”和“以理破法”相結合的方式,以置換癡迷者的邪教思維為重點。在攻堅中,注意以《轉法輪》的“修心性”制約“經文”的“反華性”,讓癡迷者的思想和注意力回到初期修煉的“向內找”上來。在此基礎上,用科學的思想理念針對性地破除“法輪功”的各種邪教信念,再將正常人的理性、情感、需求等思想灌輸進癡迷者的腦中,讓癡迷者由“修煉人”思維向正常人思維過度。

教轉內容:

破法方面:以修煉過程的演變來說明“法輪功”的演變性質。即用前期修煉(即取締前的“修心性”階段,主要以“真善忍”為“心性標準”修煉“佛道神”)對照後期修煉(即取締後李洪志在美國不斷發表“新經文”階段,主要以煽動弟子“講真相”、“搞三退”等為主),講明“法輪功”修煉的演變過程(即:1992年出山時的“氣功階段”、1994年至1999年的“邪教階段”、取締後的“反華階段”)。講明在這個過程中,李洪志是怎樣在西方反華勢力的支持下,帶領弟子們由所謂的“修煉人”一步步地墮落成了反華工具?現在海外的“法輪功”組織擁有“明慧網、大紀元報、新唐人電視臺、希望之聲廣播電臺、神韻藝術團體”等等專門反華的機構組織,難道這還算是“修煉人”嗎?

以“圓滿”標準的演變來說明“法輪功”的欺騙性和煽動性:前期的《轉法輪》階段的修煉是“個人圓滿”。《北美巡迴講法》(2002年)後變成了“眾生圓滿”。《九評》發表後(2004年底)又變成了“宇宙圓滿”(即在“層層層層宇宙中救度生命”)。這種“圓滿”標準的演變不僅說明了“圓滿”本身的欺騙性,而且是“師父”故意要綁架住弟子同他一起反華,只要弟子不放棄“圓滿”就必須修煉下去。但修煉的內容已經由“修心性、做好人”變成了“講真相、滅中共”。

以剖析李洪志《北美巡迴講法》等經文為例,對“舊勢力、舊宇宙、舊生命”等內容進行梳理分析。說明大法弟子的“三個身份”其實都是“舊勢力的安排”,而“舊勢力”就是李洪志。所謂“舊勢力的迫害”其實就是“師父”的安排,也就是說,不是共產黨在“迫害”“法輪功”弟子,而是“師父”故意安排了這場迫害來考驗弟子們。

以剖析“法輪功”精神控制的“六種法理體系”(即“誘惑”、“排他”、“問責”、“恐嚇”、“修煉”、“圓滿”六種體系)來對照李洪志邪說中的具體說法,說明“教主崇拜”原則才是大法法理的核心內涵。

梳理方面:

以佛教的佛法和修行知識來對照“法輪功”的教義與修煉,說明“法輪功”不是佛教法門。以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注意:不要把這種文化講成“神文化”)對照“法輪功”的“真善忍”,說明“真善忍”的實質是“假惡鬥”。以海外“法輪功”組織的反華行徑(如:以“迫害人權”為藉口提交反華草案、對我外事活動進行搗亂、反對中國申報奧運會等等事件)和取締前他們的國內鬧事活動來說明“法輪功”邪教的一貫反政府立場。以中國的法律界定和國際上對邪教的界定來說明“法輪功”的“四反”本質和特徵(六大特徵),講明在國際上已經有許多國家和權威人士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以“明慧網”等“法輪功”媒體炒作的謠言(如:“蘇家屯活摘人體器官”事件、“三退”事件等)來揭批“法輪功”的欺騙性、造假性、煽動性。以癡迷者所在地區練功人員的死亡(包括病亡和事故死亡)和李洪志身邊“大法精英”的死亡(如:封莉莉、馮凱倫、李大勇和“師父”的親妹夫李繼光等人)來揭露李洪志“宇宙主佛”的虛偽面目,說明“法輪功”所有吹噓的“神跡”和“法身”都是假的,修煉的效果遠遠不及一般傳統氣功。以人類起源、宗教起源、天文學等學科知識來說明有神論的認識根源問題和宇宙天體等問題,批駁“法輪功”“救度宇宙生命”及“圓滿”的荒謬性。以“法輪功”違法案例(如:關淑雲案、傅怡彬案、瑞陶爾案等等)和教轉典型,正反兩方面說明“法輪功”的危害性與決裂邪教、回歸社會的人性化,灌輸黨的“團結、教育、挽救”的政策思想,指出脫離邪教是“法輪功”人員的唯一出路。

(三)、 針對功能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解“出功能”為主,解決對修煉的心身依賴

主要癥結:功能型修煉者除了學法、發正念外,專注於打坐修煉並以體驗“出功能”的“受益”為主是他們的特徵(其中部分癡迷者只練“靜功”,不練“動功”)。而每次打坐時往往直到出現“功能”使心身得到完全的舒適感才算為止。儘管每一次不一定都會出現“冥想體驗”,但他們對打坐修煉的依賴性明顯高於其他類型癡迷者。在長期的打坐體驗下,他們都有了“心癮”,尤其是部分女性癡迷者,在各種“冥想”中體驗了“身體飄騰”、“異性愛撫”等感受,有的甚至還帶來了生理上的“快感”。這些功能型修煉者相信這種“功能”的出現是因為自己修出了高層次,是自己的“元神”在某種“空間”活動的體現。這些癥結特點決定了這類癡迷者的轉化難度很大。

重點環節:1、要瞭解癡迷者的練功經歷,並通過其家屬或親友來瞭解癡迷者的家庭情況(如女性修煉者是不是與丈夫分居、自己獨處一室每晚練功,或者離婚後長期獨居等情況)。要通過與其溝通來瞭解癡迷者的修煉狀態,掌握其“出功能”的具體體驗是什麼?

2、 根據癡迷者個體特點(一般這類修煉者個性比較內斂),以單獨談話為主(對女性癡迷者的攻堅組合中可配置年齡大的男性老師),在“破殼”前最好不要與其他學員接觸。這類癡迷者因修煉出“功能”,內心比較自大清高,故要以“揉搓式”方法為主,尊重其個性。但對比較張狂的癡迷者要打擊其氣焰,可以做冷處理。

3、 採取“以法破法”或“以理破法”的方式,可輔助“以情破法”。注意“以法破法”中,對那些並不精通“法理”的癡迷者就不必系統地剖析“法輪功”邪說,而是根據癡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如“真善忍”、“消業論”等)重點破解。在破解其“大法思維”,使其情感、立場轉變後,最後再專門破解“出功能”問題,該程式不可顛倒。

教轉內容:對功能型修煉者的攻堅內容和方法參照前兩類修煉者的教轉內容即可。這裡主要介紹破解“出功能”的內容及方法。

從修煉的原理上解釋“出功能”的“冥想”現象

前文已經介紹了氣功修煉原理和“法輪功”“出功能”的生理、心理機制特點。這裡重點說明一下“法輪功”修煉的“出功能”與佛家修行的這種現象有什麼不同?第一、二者的生理機制是一樣的,都是由於意識高度集中而導致“冥想現象”出現。第二、由於佛家修行是開放式的,信佛者可以信奉多種宗派。如在修行禪宗的同時,也可以學習修行淨土宗等。由於各種宗教資訊、社會資訊都處於交流中,這樣就避免了大腦的單一封閉,對形成“冥想現象”的高度意識起到了分散作用。而資訊的多元化也可以增加多項選擇,減少了單一的盲從性。第三、“法輪功”修煉恰恰是單一的封閉式修煉,除了“師父”的“法門”外,沒有其他的“功法”可以參照對比。如此頭腦裡整天是“開天目”、“出元嬰”等意識遐想,時間一長,必然導致“潛意識”及心理趨勢向修煉標的過度集中,也自然就會出現“冥想現象”。第四、佛家修行對這類“冥想現象”解釋為“心障”,是不好的,是不能刻意追求的。而“法輪功”卻把這種生理、心理反應,故意說成是“本體昇華”,是“充滿了宇宙的能量”或為“神功大顯”。誘導修煉者追求“上層次、求圓滿”,並無限感激“師父”。“出功能”變成了李洪志牢牢控制弟子們的精神法寶。這種邪教手法與佛家的修行完全性質不同。

從“出功能”的後果上解釋邪教修煉是“走火入魔”

氣功修煉的“冥想現象”在佛家、道家的修行中都出現過,長期練氣功的人都知道幻視幻覺是一種在靜態中(打坐)意識高度集中或生理放鬆而出現的“催眠”現象。但“法輪功”的“出功能”為什麼會導致自殺等慘劇發生?這是因為李洪志誘導弟子要將人體修出“佛體”的結果。人體的生理構成就是細胞、器官等組織,怎麼會通過“打坐”就能改變人體的化學性質而使肉體成為“金剛不壞之身”?李洪志把“功德”說成一種“白色物質”,使“心性”(其實就是主觀意識)這種精神的屬性品轉變成了物質力量。這就是導致“法輪功”癡迷者在“出功能”上屢屢發生悲劇的原由。可以列舉這方面的案例講給癡迷者,具體案例可以到“凱風網”等網站上搜索。除了案例外,還要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幻視幻覺的心理機制,結合修煉者的修煉標的來說明心理暗示對“出功能”的作用。例如河北某鋼鐵廠的一名“法輪功”人員,整天幻想自己修出了“晶白體”,在這種心理暗示下,他竟然要跳進鋼爐,多虧工友們阻止了他。可他說自己已經修出了“金剛之身”,跳進鋼水裡就是等於洗個熱水澡。這種心性就是邪教的“走火入魔”。

從“法輪功”扭曲人性的角度解釋“出功能”的危害性

多數女性修煉者在“出功能”之後,由於體驗了“歡喜心”(即幻視幻覺方面帶來的身體上的舒適感、愉悅感或生理上的快感),她們就把這種由腦啡肽分泌而產生的“快感”歸功於“師父”。為了表示對“師父”的崇敬,部分女性就拒絕同配偶同床(尤其是配偶反對修煉大法時就更加如此),這種情況往往導致雙方離婚,家庭破裂。所以在講明“出功能”的生理機制的同時,要指出“出功能”這種幻想型修煉,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機能的下降,就會使“功能”逐漸減退,不可能總是保持“舒適感”不變。而家庭卻是女性常久的港灣,要倍加珍惜。另外,“出功能”修煉還會導致人性變得扭曲,除了造成自殺等悲劇外,長期封閉修煉會讓人與社會隔絕,造成修煉者性格變態等問題。許多這方面的癡迷者都有“自戀”情結,這也容易導致憂鬱症或神經分裂。這方面的實例有很多,足以說明其危害性。在講明“出功能”危害的同時,也可以根據癡迷者個體需要,教會她們學習“八段錦”等健身氣功,以轉移她們對“法輪功”功法的依賴性。

作者:劉 捷

編輯:老醯兒

叫“魔難”;日常生活中他們注重自身要同化“真善忍”。總之,他們把自己的一切生活和行為都當成修煉的組成部分,似乎活著就是為了修煉。這種狀況倒真是“法輪功”邪教裡名符其實的修煉者。所以,“法輪功”圈內管這類人叫“實修弟子”,意思是說他們是真修心性的人。這類癡迷者沒有現實性的修煉目標(如“祛病健身”等),更追求要當一個高層次的修煉人或得道者(如“圓滿”)。他們思想的主要特徵是“法理型”,即對“法輪功”的邪說保持一種“信仰”的狀態,故這類修煉者非常癡迷和頑固。

(3)、 功能型修煉者的主要特點和癡迷點:

這裡的功能型修煉者是指前兩個類型中修煉出“神功”的“法輪功”癡迷人員。所謂的“神功”又叫“出功能”,專門是指在修煉中出現了各種幻視(幻聽)幻覺的這種修煉狀態。據多年觀察,出現這種狀態的修煉者,往往是“功法合一”而又特別依賴打坐修煉的癡迷者。

在筆者接觸到的上千名“法輪功”癡迷者當中,修出“功能”的人員,大約占到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實際比例可能要高一些,因為這種事是他們的修煉秘密,有很多人往往不說),其中女性者居多。而經常出現“功能大顯”的這種狀態的修煉者,相對較少,大約只有百分之十上下。而大部分“功能者”主要是“幻視幻聽”這類現象的體驗者。

為什麼要研究這個問題?因為“法輪功”修煉者的“出功能”癥結是教轉工作開展以來,一直較難解決的頑疾,也是最容易引起“法輪功”人員反彈的、最具有心理依賴性的原因。下面分析“出功能”的特徵:

(A)“出功能”修煉的生理、心理形成過程

首先,打坐靜修過程中出現冥想現象(幻視幻覺)在氣功修煉中是一個正常情況。但“法輪功”的危害在於,它把這種現象說成是“神功大顯”,將生理(心理)機制的正常反映神秘化,這就誤導了修煉者。

“法輪功”修煉者“出功能”的生理過程是這樣的:由於大法癡迷者長期封閉式修煉,杜絕了“法輪功”以外的任何資訊。這種洗腦式的打坐修煉,使大腦的意識高度集中於邪教的思想和觀念裡,這對個體原有的思想意識(包括記憶、情感、潛意識印象等)都產生了壓抑。久而久之,修煉的心理感受和大法的信念就成為了頭腦中主意識和潛意識裡的全部內容,也就自然形成了“大法思維”和幻想型心理趨勢。

在這個過程中,修煉者個體因“自我”的需求則對修煉內容進行了選擇,而篩選下來的往往就是個體最需要或最希望的“標的”。例如:祛病健身型的修煉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消業”上,每次練功結束,他就會認為“師父”又幫助自己清理了身體,他的感受也是“清理”後的輕鬆和舒適感。而學法較深又迷信本體可以修成“晶白體”的修煉者,他的“標的”則是要修出“元嬰”。那麼,他的注意力或潛意識就往往集中在“丹田”上,而“丹田”發熱本來就是氣功修煉的正常現象。但由於修煉者過度集中和意識中誇大了這種“標的”,就使得修煉者感覺自己的“元嬰”在一天天長大。其實根本沒有什麼“元嬰”,這只是氣沉丹田的正常氣功的練功現象。而修煉者對這種“標的”長期關注,再加上幻想型心理趨勢的“潛意識”作用,他們出現幻視幻覺就不足為奇。說到底,“神功”就是生理或心理反映。

(B)“出功能”修煉的生理、心理機制

打坐靜修之所以會出現“冥想”現象,是因為在打坐入定後人腦處於一種催眠(或半催眠)狀態,而這種狀態釋放了緊張感和壓印感,使身體完全放鬆。在大腦意識處於類似“空白”(催眠)的狀態下,潛意識的記憶(印象、靈感)就會反映出來。而“法輪功”修煉者的意識中滿是“開天目、晶白體、佛國世界”等內容,平時學法修煉的各種幻想景象,自然就浮現在大腦中。於是就看見或感覺到冥冥之中有什麼“神跡”湧現了出來。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類似做夢的原理。同時,催眠的放鬆狀態可以讓腦、脊髓中的神經元分泌更多的腦啡肽,這就給身體帶來了非常舒適的輕鬆感,個別人甚至可以產生生理上的快感。這就是氣功修煉中常說的修出了所謂“歡喜心”的生理現象。

以上筆者分析了這三類“法輪功”修煉類型的不同癥結和特徵,目的就是找到轉化他們的不同方法,以便“對症下藥”地開展好工作。

二、 破解三種修煉類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主要方法

(一)、 針對功法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除大法信念為主,解決邪教性質及違法等問題

主要癥結:功法型修煉者普遍認為修煉大法給自身帶來了“受益”,拒不承認“法輪功”是邪教和自己的違法行為。為此,破除這類癡迷者煉功“受益”問題並解決“法輪功”的性質及癡迷者的違法行為是關鍵。

重點環節: 1、著重解決癡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情感和立場等問題,分析“法輪功”邪教的違法性、欺騙性、危害性、政治性等問題。

2、 集中攻堅以“四破”為突破口:(1)“破法”,即破除“法輪功”的主要大法觀念(如“真善忍”、“做好人”、“消業祛病”、“講真相”等)。(2)“破神”,即破除他們對教主的盲目崇拜,講清李洪志是人還是“神”?(3)“破明慧網”,即揭露“明慧網”的真相,定性為“敵特網、造謠網、煽動網”。(4)“破修煉”,即對“法輪功”修煉進行分析,講明這種修煉既不是佛教的佛法修煉也不是真正的氣功修煉。

3、 針對癡迷者的違法行為(“講真相”等違法行為),從道德、法律、國情、黨史、西方反華勢力一貫扼殺中國發展、“法輪功”組織甘當反華工具等方面入手,解決癡迷者思想和行為的違法性問題。

教轉內容:以法律法規和公民應有的尊法守法的社會公德來針對違法行為問題。以人體科學和氣功知識來針對“消業祛病”問題。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優秀傳統文化的道德觀)和時代楷模(如雷鋒)來針對“真善忍”、“做好人”等大法觀念。以近代史、黨史、新中國的創業史及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發展國情來針對他們否定中國執政黨、否定社會進步的思想和陰暗心理。以哲學(馬列)、科學知識來針對他們“求圓滿”思想及愚昧行為。以“法輪功”組織的大量反華事實來針對他們“修煉人不搞政治”的錯誤認識。以社會上普通人的家庭幸福、和睦美滿、身體健康等情況來針對他們的“消業”狀態和殘破家庭。以社會發展的美好前景來針對他們多年修煉大法而帶來的各種窘態(經濟的、家庭的、孩子的、事業的等等)。總體的意思是:以正能量對比邪教的危害性,說明邪教對法律、人權和家庭的踐踏。

(二)、 針對心性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法”為主線,解決“大法思維、大法情結”問題

主要癥結:心性型修煉者的邪教思維在長期學法修煉中已經固化,他們中有部分人員是職業“法輪功”或骨幹“法輪功”分子。他們的“大法思維”具有系統化、理論化的特點。主要癥結表現在:世界觀的唯神化、情感的極端化、人格的邪教化等方面。獨尊大法、追求“圓滿”、仇視現實、立場反動是他們的共性。這類癡迷者的轉化難度是最高的。

重點環節:1、全面瞭解癡迷者的修煉原因和修煉經歷(該學員是否被多次打擊過、是否曾經轉化過?等等),建立通暢的溝通平臺。

2、 針對個體特點分類篩選,按對“法理”癡迷的程度,可分為淺度癡迷、深度癡迷、極度癡迷三種,然後分組攻堅。攻堅中除了解決“四破”的問題外,還要再加“三破”,即“破經文、破圓滿、破反華”。其中“破經文”是關鍵環節,重點對李洪志的《北美巡迴講法》、《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二十年講法》等經文進行剖析,說明後期的修煉不是“修心性”而是反華。在“破反華”結點上要注意一點,癡迷者會強調“只反中共不反中國”這種觀念,所以要講明“党與國”不可割裂,中共党就是代表中國,就是中華民族的核心。

3、 採取“以法破法”和“以理破法”相結合的方式,以置換癡迷者的邪教思維為重點。在攻堅中,注意以《轉法輪》的“修心性”制約“經文”的“反華性”,讓癡迷者的思想和注意力回到初期修煉的“向內找”上來。在此基礎上,用科學的思想理念針對性地破除“法輪功”的各種邪教信念,再將正常人的理性、情感、需求等思想灌輸進癡迷者的腦中,讓癡迷者由“修煉人”思維向正常人思維過度。

教轉內容:

破法方面:以修煉過程的演變來說明“法輪功”的演變性質。即用前期修煉(即取締前的“修心性”階段,主要以“真善忍”為“心性標準”修煉“佛道神”)對照後期修煉(即取締後李洪志在美國不斷發表“新經文”階段,主要以煽動弟子“講真相”、“搞三退”等為主),講明“法輪功”修煉的演變過程(即:1992年出山時的“氣功階段”、1994年至1999年的“邪教階段”、取締後的“反華階段”)。講明在這個過程中,李洪志是怎樣在西方反華勢力的支持下,帶領弟子們由所謂的“修煉人”一步步地墮落成了反華工具?現在海外的“法輪功”組織擁有“明慧網、大紀元報、新唐人電視臺、希望之聲廣播電臺、神韻藝術團體”等等專門反華的機構組織,難道這還算是“修煉人”嗎?

以“圓滿”標準的演變來說明“法輪功”的欺騙性和煽動性:前期的《轉法輪》階段的修煉是“個人圓滿”。《北美巡迴講法》(2002年)後變成了“眾生圓滿”。《九評》發表後(2004年底)又變成了“宇宙圓滿”(即在“層層層層宇宙中救度生命”)。這種“圓滿”標準的演變不僅說明了“圓滿”本身的欺騙性,而且是“師父”故意要綁架住弟子同他一起反華,只要弟子不放棄“圓滿”就必須修煉下去。但修煉的內容已經由“修心性、做好人”變成了“講真相、滅中共”。

以剖析李洪志《北美巡迴講法》等經文為例,對“舊勢力、舊宇宙、舊生命”等內容進行梳理分析。說明大法弟子的“三個身份”其實都是“舊勢力的安排”,而“舊勢力”就是李洪志。所謂“舊勢力的迫害”其實就是“師父”的安排,也就是說,不是共產黨在“迫害”“法輪功”弟子,而是“師父”故意安排了這場迫害來考驗弟子們。

以剖析“法輪功”精神控制的“六種法理體系”(即“誘惑”、“排他”、“問責”、“恐嚇”、“修煉”、“圓滿”六種體系)來對照李洪志邪說中的具體說法,說明“教主崇拜”原則才是大法法理的核心內涵。

梳理方面:

以佛教的佛法和修行知識來對照“法輪功”的教義與修煉,說明“法輪功”不是佛教法門。以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注意:不要把這種文化講成“神文化”)對照“法輪功”的“真善忍”,說明“真善忍”的實質是“假惡鬥”。以海外“法輪功”組織的反華行徑(如:以“迫害人權”為藉口提交反華草案、對我外事活動進行搗亂、反對中國申報奧運會等等事件)和取締前他們的國內鬧事活動來說明“法輪功”邪教的一貫反政府立場。以中國的法律界定和國際上對邪教的界定來說明“法輪功”的“四反”本質和特徵(六大特徵),講明在國際上已經有許多國家和權威人士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以“明慧網”等“法輪功”媒體炒作的謠言(如:“蘇家屯活摘人體器官”事件、“三退”事件等)來揭批“法輪功”的欺騙性、造假性、煽動性。以癡迷者所在地區練功人員的死亡(包括病亡和事故死亡)和李洪志身邊“大法精英”的死亡(如:封莉莉、馮凱倫、李大勇和“師父”的親妹夫李繼光等人)來揭露李洪志“宇宙主佛”的虛偽面目,說明“法輪功”所有吹噓的“神跡”和“法身”都是假的,修煉的效果遠遠不及一般傳統氣功。以人類起源、宗教起源、天文學等學科知識來說明有神論的認識根源問題和宇宙天體等問題,批駁“法輪功”“救度宇宙生命”及“圓滿”的荒謬性。以“法輪功”違法案例(如:關淑雲案、傅怡彬案、瑞陶爾案等等)和教轉典型,正反兩方面說明“法輪功”的危害性與決裂邪教、回歸社會的人性化,灌輸黨的“團結、教育、挽救”的政策思想,指出脫離邪教是“法輪功”人員的唯一出路。

(三)、 針對功能型癡迷者的攻堅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解“出功能”為主,解決對修煉的心身依賴

主要癥結:功能型修煉者除了學法、發正念外,專注於打坐修煉並以體驗“出功能”的“受益”為主是他們的特徵(其中部分癡迷者只練“靜功”,不練“動功”)。而每次打坐時往往直到出現“功能”使心身得到完全的舒適感才算為止。儘管每一次不一定都會出現“冥想體驗”,但他們對打坐修煉的依賴性明顯高於其他類型癡迷者。在長期的打坐體驗下,他們都有了“心癮”,尤其是部分女性癡迷者,在各種“冥想”中體驗了“身體飄騰”、“異性愛撫”等感受,有的甚至還帶來了生理上的“快感”。這些功能型修煉者相信這種“功能”的出現是因為自己修出了高層次,是自己的“元神”在某種“空間”活動的體現。這些癥結特點決定了這類癡迷者的轉化難度很大。

重點環節:1、要瞭解癡迷者的練功經歷,並通過其家屬或親友來瞭解癡迷者的家庭情況(如女性修煉者是不是與丈夫分居、自己獨處一室每晚練功,或者離婚後長期獨居等情況)。要通過與其溝通來瞭解癡迷者的修煉狀態,掌握其“出功能”的具體體驗是什麼?

2、 根據癡迷者個體特點(一般這類修煉者個性比較內斂),以單獨談話為主(對女性癡迷者的攻堅組合中可配置年齡大的男性老師),在“破殼”前最好不要與其他學員接觸。這類癡迷者因修煉出“功能”,內心比較自大清高,故要以“揉搓式”方法為主,尊重其個性。但對比較張狂的癡迷者要打擊其氣焰,可以做冷處理。

3、 採取“以法破法”或“以理破法”的方式,可輔助“以情破法”。注意“以法破法”中,對那些並不精通“法理”的癡迷者就不必系統地剖析“法輪功”邪說,而是根據癡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如“真善忍”、“消業論”等)重點破解。在破解其“大法思維”,使其情感、立場轉變後,最後再專門破解“出功能”問題,該程式不可顛倒。

教轉內容:對功能型修煉者的攻堅內容和方法參照前兩類修煉者的教轉內容即可。這裡主要介紹破解“出功能”的內容及方法。

從修煉的原理上解釋“出功能”的“冥想”現象

前文已經介紹了氣功修煉原理和“法輪功”“出功能”的生理、心理機制特點。這裡重點說明一下“法輪功”修煉的“出功能”與佛家修行的這種現象有什麼不同?第一、二者的生理機制是一樣的,都是由於意識高度集中而導致“冥想現象”出現。第二、由於佛家修行是開放式的,信佛者可以信奉多種宗派。如在修行禪宗的同時,也可以學習修行淨土宗等。由於各種宗教資訊、社會資訊都處於交流中,這樣就避免了大腦的單一封閉,對形成“冥想現象”的高度意識起到了分散作用。而資訊的多元化也可以增加多項選擇,減少了單一的盲從性。第三、“法輪功”修煉恰恰是單一的封閉式修煉,除了“師父”的“法門”外,沒有其他的“功法”可以參照對比。如此頭腦裡整天是“開天目”、“出元嬰”等意識遐想,時間一長,必然導致“潛意識”及心理趨勢向修煉標的過度集中,也自然就會出現“冥想現象”。第四、佛家修行對這類“冥想現象”解釋為“心障”,是不好的,是不能刻意追求的。而“法輪功”卻把這種生理、心理反應,故意說成是“本體昇華”,是“充滿了宇宙的能量”或為“神功大顯”。誘導修煉者追求“上層次、求圓滿”,並無限感激“師父”。“出功能”變成了李洪志牢牢控制弟子們的精神法寶。這種邪教手法與佛家的修行完全性質不同。

從“出功能”的後果上解釋邪教修煉是“走火入魔”

氣功修煉的“冥想現象”在佛家、道家的修行中都出現過,長期練氣功的人都知道幻視幻覺是一種在靜態中(打坐)意識高度集中或生理放鬆而出現的“催眠”現象。但“法輪功”的“出功能”為什麼會導致自殺等慘劇發生?這是因為李洪志誘導弟子要將人體修出“佛體”的結果。人體的生理構成就是細胞、器官等組織,怎麼會通過“打坐”就能改變人體的化學性質而使肉體成為“金剛不壞之身”?李洪志把“功德”說成一種“白色物質”,使“心性”(其實就是主觀意識)這種精神的屬性品轉變成了物質力量。這就是導致“法輪功”癡迷者在“出功能”上屢屢發生悲劇的原由。可以列舉這方面的案例講給癡迷者,具體案例可以到“凱風網”等網站上搜索。除了案例外,還要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幻視幻覺的心理機制,結合修煉者的修煉標的來說明心理暗示對“出功能”的作用。例如河北某鋼鐵廠的一名“法輪功”人員,整天幻想自己修出了“晶白體”,在這種心理暗示下,他竟然要跳進鋼爐,多虧工友們阻止了他。可他說自己已經修出了“金剛之身”,跳進鋼水裡就是等於洗個熱水澡。這種心性就是邪教的“走火入魔”。

從“法輪功”扭曲人性的角度解釋“出功能”的危害性

多數女性修煉者在“出功能”之後,由於體驗了“歡喜心”(即幻視幻覺方面帶來的身體上的舒適感、愉悅感或生理上的快感),她們就把這種由腦啡肽分泌而產生的“快感”歸功於“師父”。為了表示對“師父”的崇敬,部分女性就拒絕同配偶同床(尤其是配偶反對修煉大法時就更加如此),這種情況往往導致雙方離婚,家庭破裂。所以在講明“出功能”的生理機制的同時,要指出“出功能”這種幻想型修煉,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機能的下降,就會使“功能”逐漸減退,不可能總是保持“舒適感”不變。而家庭卻是女性常久的港灣,要倍加珍惜。另外,“出功能”修煉還會導致人性變得扭曲,除了造成自殺等悲劇外,長期封閉修煉會讓人與社會隔絕,造成修煉者性格變態等問題。許多這方面的癡迷者都有“自戀”情結,這也容易導致憂鬱症或神經分裂。這方面的實例有很多,足以說明其危害性。在講明“出功能”危害的同時,也可以根據癡迷者個體需要,教會她們學習“八段錦”等健身氣功,以轉移她們對“法輪功”功法的依賴性。

作者:劉 捷

編輯:老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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