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相親認識的, 我不太喜歡他, 覺得他不浪漫不幽默, 跟我心中的男神完全不一樣。 可是那時候我都25歲了, 在老家都成剩女, 村裡人茶餘飯後都在嘲笑我, 於是我爸媽強迫我答應前夫, 說前夫知道疼人。
沒辦法, 我只能先和前夫交往著, 26歲那年, 爸媽再一次以死相逼, 我便答應了前夫的求婚, 他給了我家十萬的彩禮, 風風光光的把我娶進家門。
結婚之後, 我基本不用做家務活, 前夫是做技術的, 他加班的時候, 會把一天的飯菜都做好, 我回家熱一下就行, 他不忙的時候, 會一大早去菜市場, 挑選最新鮮的食材, 做我愛吃的菜。
可我經常對他挑三揀四, 我還那麼年輕, 不想要這樣平淡的婚姻生活, 我老是嫌棄他, 一言不合就開罵。 即使他下班了很累, 我也不會管他, 心情不好就沖他發脾氣。
直到有一次婆婆來了, 我跟婆婆因為一點小事鬧矛盾, 我罵了婆婆,
跟前夫離婚之後, 我才發現他的好, 沒有他的日子我再也快樂不起來。 一年後, 前夫再婚了, 我不服氣, 開著豪車參加他的婚禮, 我很高調, 讓大家都知道他是我的前夫。
我很難過, 又覺得對不起前夫, 悄悄地留下兩萬的禮金, 逃離了婚禮現場, 在路上, 我痛哭流淚, 我很後悔當初自己的任性, 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