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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夥或成污點證人 周立波成持槍藏毒案唯一被告

周立波(資料圖)

今年1月, 喜劇演員周立波在美國長島因疑似非法持槍、攜帶毒品而被美國警方逮捕, 後被保釋出獄, 該案一直未有判決。

近日有媒體從美國方面得到消息, 當日與周立波同車而行同被逮捕的唐爽, 疑似已被美國檢方撤訴, 如果這一情況屬實, 那周立波將成為美國檢方唯一的起訴人, 而有律師分析, 根據美國該類型案件的慣例做法, 唐爽可能已經轉換稱為“污點證人”, 情況對周立波恐將不利。

但一直關注周立波案的劉龍珠律師方面致電美國檢察院辦公室詢問時, 對方並未否認但也不承認, 態度頗為模糊曖昧。 就此, 劉龍珠律師分析, 檢方的態度曖昧的原因煩有可能是已經與唐爽已達成協議, 即成為檢方的“污點證人”。

劉律師還表示, 這是美國司法體系中比較常用的手段, 尤其在幫派犯罪和販毒領域使用居多。 即, 律師説明説明當事人脫罪的方式,

是説明檢方指控其他的被告人。

目前沒有確證證據唐爽是否成為污點證人。 劉律師認為, 這如果被周立波的律師拿來做文章, 可能對檢方不利。

可以肯定的是, 一旦唐爽被撤訴, 這對周立波來說將是個壞消息。 今年一月, 警方在周立波和唐爽乘坐的車上發現了一把裝滿子彈的手槍和兩個裝滿可卡因的塑膠袋。 如果已經確認了不是唐爽的, 那周立波將成唯一嫌疑人。 此外, 即使唐爽不做污點證人, 如果在終審時出庭作證, 更有可能如實說出詳情, 檢方也將更容易檢控周立波。

根據美國法律的規定, 如果周立波這兩條罪名主動認罪, 將被判坐牢一至兩年。 如果他不認罪且官司輸掉, 則有可能面臨高達41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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