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服裝生意的小王在幾家不同的銀行辦理了信用卡, 並用從信用卡裡面透支出來現金來維持服裝生意的運轉, 但是因為經營不善小王的服裝店連續虧損, 最後不得不關店歇業, 而這時他從信用卡裡面透支的數額已經達到了十幾萬元。
在超過銀行規定的還款期限後,
經銀行多次催收仍然無力償還,
並且後來乾脆離家出走,
還關閉通訊工具玩起了消失。
銀行在無奈之下於是就選擇了報警。
那麼小王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為是否會構成犯罪呢?如果構成犯罪,
那麼又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刑事處罰呢?
法律解析:透支實質上就是銀行借錢給信用卡持卡人。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還款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本案中小王用信用卡透支十多萬元, 屬於法律規定的“數額巨大”的範圍, 並且超過規定的還款期限拒不還款, 經銀行催收後逃匿, 竟然還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還款, 明顯屬於惡意透支行為並且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依據《刑法》第196條規定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將要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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