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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扒竊後立即轉移贓款 難逃警方“火眼金睛”

8月5日8時5分許, 荊門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海慧警務綜合服務站接市局指揮中心110指令:報警人李女士在象山一路象山菜場被扒竊現金一萬餘元。

接警後, 海慧警務站站長謝飛帶領警員迅速趕赴現場, 通過調查走訪, 初步確定該扒竊案為一上穿黑色短袖、下穿牛仔褲、腳穿藍色布鞋的青年男子所為。 扒竊得手後該青年男子從象山菜場北門逃跑, 隨後搭乘一輛的士往象山大道方向駛去, 並在塔影路下車轉向進入了土門巷。

隨即, 民警迅速趕到土門巷分組進行走訪、調查, 獲悉該男子租住在土門巷中間一小巷內的樓房裡。

在小巷中, 民警與嫌疑人不期而遇, 迅速將其控制。

經突審, 青年男子李某承認早上在象山菜場實施過扒竊, 但交代的扒竊金額與報警人失竊金額存在較大差異。 同時民警對李某住所進行搜尋後, 除搜查出大量注射器針頭、鑷子工具和女士皮包外, 未搜到被盜現金。 就在民警準備將李某帶離時, 發現2樓一女子在張望。 民警在對該女子進行詢問後, 得知該女子竟是李某的親姐姐李某某。 在民警連續的追問下, 李某某交代早上將自己的空銀行卡借給弟弟李某存過錢。 民警將李某某帶往銀行查帳發現其銀行卡多出9702元。 面對鐵證, 嫌疑人李某如實交代自己在早上扒竊得手後拿出800現金, 其餘9700元存入了其姐姐卡內,

共計10500元。

目前, 嫌疑人李某已移交至東寶分局刑偵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圖為:民警將嫌疑男子控制

圖為:扒竊嫌疑男子被抓獲

圖為:監控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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