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已經27歲了, 依然沒有物件, 所以她母親越來越著急, 經常託付親友給她介紹物件。
這天, 母親的閨蜜忽然說, 她弟弟名字叫山峰的離婚了, 原因是弟妹不生育, 而弟弟家條件是極好的, 所以他們的母親逼著兒子必須離婚再娶。
雖然山峰比晶晶大11歲之多, 但想想除了年齡, 其他條件都非常可心, 便也答應了。
兩個人相處了一段時間後雙方都覺得挺合適, 便結婚了。
婚後, 晶晶很快懷孕, 十月懷胎生下了兒子。
一切似乎都如願以償了, 可是常常, 山峰不按時回家, 有幾次甚至徹夜未歸, 反復詢問他去了哪裡, 只說喝醉了, 在朋友那裡睡了。
一天夜裡, 山峰已經睡了, 他的手機有微信, 晶晶拿起來, 居然設著密碼, 她嘗試解了兩次, 失敗了, 後來拿著手機輕輕的把山峰的右手食指按上去, 居然就開了。
於是, 一切真像大白。 驚醒的山峰很誠懇的告訴晶晶, 那個女人是她的前妻, 離婚前他們感情很好, 因為沒有孩子, 母親堅持說家業沒人繼承不可以, 硬逼著他們離了婚, 但彼此卻誰也忘不了對方……
晶晶哭著問山峰, 你們互相忘不了, 那我怎麼辦?山峰也很坦誠的對她說, 你當然是我的妻子, 我兒子的媽媽, 如果你願意,
這樣的說法讓人如何承受?接受, 就等於默認跟前妻共同擁有他, 不接受?替人生完了孩子再離開?她們重婚心滿意足的過日子?這讓人如何能甘心?左思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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