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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母親河!東江流域飲用水源區擬禁止水產養殖,你怎麼看?

東江是東莞的“母親河”, 全市日常飲用水80%以上取自東江, 保護東江可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水產養殖業可持續發展。 8月7日下午, 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瞭解到, 《東莞市東江供水通道敏感區域限制養殖區劃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方案》將東江流域飲用水源一級水源保護區範圍內劃定為水產養殖禁養區, 原有網箱養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水產養殖活動, 由所在鎮街在今年底前依法關停或責令搬遷。 市民有建議或意見, 可在8月17日前回饋給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業科。

水源區劃定禁養及限養區

7日, 市海洋與漁業局表示, 結合我市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 現調整優化東江供水通道敏感區域水產養殖業佈局, 嚴格控制水產養殖生產總量和全面防治水產養殖業污染, 實現水產養殖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加快建設美麗東莞。

《方案》劃定了水產養殖禁養區範圍和水產養殖限養區範圍。 將東江流域飲用水源一級水源保護區範圍劃定為水產養殖禁養區, 將東江流域飲用水源二級水源保護區和准保護區範圍劃定為水產養殖限養區。

在禁養區水域範圍內, 禁止從事網箱養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水產養殖活動。 原有的網箱養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水產養殖活動,

由所在鎮街於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關停或責令搬遷。 禁養區陸域範圍內禁止新建、擴建水產養殖場、新增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水產養殖活動。 原有的水產養殖場以及原有的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水產養殖活動場所, 由所在鎮街於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關停或責令搬遷。

水產養殖限養區內嚴格控制和逐步削減水產養殖總量, 在限養區從事網箱養殖活動的, 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 科學確定養殖密度, 合理投餌和使用藥物, 應當按規定採取措施, 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宣導生態健康水產養殖

《方案》提出, 水產養殖限制養殖區劃定後, 必須實行嚴格保護, 實施嚴格的環境准入制度與管控措施。

水產養殖限制養殖區調整與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實行聯動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各鎮街對轄區內的東江供水通道敏感區域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負總責, 下屬有關單位、村(社區)按照職能分工具體負責清理整治工作。

《方案》還明確了保護東江的具體措施, 對於禁養區內的所有水產養殖場和限養區內未經批准的水產養殖場, 要依法予以清理, 責令停止養殖活動, 依法拆除相關設施。 同時要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堅決制止非法養殖的回潮反彈, 堅決做到發現一個、清理一個, 實現清理整治工作的規範化、常態化。

市海洋與漁業局還表示, 將大力推行生態健康養殖, 督促現有已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水產養殖場建立完善的進排水分離排灌系統,

配套淨化過濾水處理設施設備, 減少水產養殖業污染。 組織水產健康養殖技術培訓, 規範使用漁業投入品, 推行生產日誌制度。 組織養殖水產品藥物殘留抽樣檢測和水質監測。 根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調整情況, 及時調整水產養殖限制養殖區域, 並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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