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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兩男子家中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被拘

第一民生記者張宇報導:打防管控保平安, 民生警務惠民生。 這裡是呂梁市公安局和呂梁電視臺《第一民生》共同主辦的民生警事。 危險化學品儲存必須在專業倉庫、專業場地進行儲存。 其中, 儲存方法和數量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可近日, 交口縣的兩名男子為盈利竟然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到了自己家中, 萬幸的是這批危險化學品被當地公安部門給及時發現並沒收。

2017年8月1日, 交口縣水頭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 在交口縣水頭鎮水頭村和寺溝村王某和白某的家中, 疑似發現存放有危險化學品的情況。 隨即, 水頭派出所聯合民爆大隊的民警共同趕赴這兩個地方進行調查。

交口縣公安局民爆大隊民警 馮雍川:在一居民大門口發現一堆雜亂的塑膠桶, 在大門的正前方有一個小平房門口發現有三袋氫氧化鈉, 在小平房內一紙箱當中發現有幾瓶化學藥品, 後經調查塑膠桶當中有一整桶的甲醇, 這些都屬於危險化學品。 經調查, 問房東你能提供一些合法手續嗎, 結果他什麼也沒有, 所以我們當場對這些危險化學品就予以了扣押。

後經對當事人詢問, 家中儲存的這些危險化學品大多都賣到了附近的飯店當燃料和清洗劑來使用, 而這些危險化學品中的甲醇大多也是通過孝義一焦化廠和加油站低價購得, 為的就是能夠從中獲利。

交口縣公安局民爆大隊民警 馮雍川:這些危險化學品中, 這些甲醇、氫氧化鈉屬於危險化學品, 屬於國家管控的東西, 你要經營就是運輸也好、儲存也好、買賣也好, 要有合理, 合法的手續, 也就是要通過咱們公安機關, 相關部門審批, 合法的許可證才可以進行運輸, 儲存, 買賣。

目前,涉案的兩名違法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當地公安局行政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版權歸呂梁廣播電視臺“第一民生”所有

目前,涉案的兩名違法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當地公安局行政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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