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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方要求判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12年徒刑

據韓聯社8月7日報導,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因涉嫌向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合2.58億元人民幣)或意圖行賄, 8月7日被韓國獨檢組提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對包括李在鎔在內的5名三星高管進行最後一次公審。 檢方向法院建議最終量刑, 提請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12年。 獨檢組表示, 該案是典型的政商勾結腐敗案, 有違國民主權原則, 破壞了經濟民主化。 另據央視新聞, 前三星集團數名高管也以同案被告身份被檢方要求判處10年刑期等。 路透社稱, 預計韓國法院將於8月27日作出最終判決。

庭審上, 獨檢組將三星集團向崔順實之女鄭某提供馬術訓練的贊助, 並向多個財團(基金會)出資視為賄賂。 李在鎔方面則主張, 馬術訓練贊助只是單純的選手贊助, 財團出資出於公益目的, 否認是賄賂。

此外, 獨檢組指出, 去年12月的“親信門”國會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聽證會上李在鎔作虛假陳述, 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

2016年10月起, 韓國媒體集中曝光時任韓國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系列醜聞, 李在鎔捲入其中, 並於2月17日淩晨被逮捕, 2月28日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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