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8月7日電 “我代表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 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8月3日上午, 太原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檢察長甯建新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任某某故意殺人一案。 該案件由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曉東擔任審判長。 經公開開庭審理, 任某某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本次庭審活動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全程直播。 太原市法檢“兩長”直接辦案、同庭審理案件在山西尚屬首次, 這是太原市法院、檢察院深化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 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甯建新與辦案組成員一起精心製作審訊提綱、起訴書、出庭預案等法律文書。 庭審中, 宣讀了起訴書, 依法訊問了被告人, 按照證據種類分五組出示了相關證據, 對庭審的爭議焦點進行了答辯, 並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及引發的思考發表了公訴意見, 充分展現了公訴人應有的法學理論功底與沉穩的抗辯職業水準, 充分展現了公訴人通過案件對社會穩定、道德和風尚所應起到的規範、教育及引導作用, 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入額的檢察長等院領導直接辦案, 並對案件結果終身負責, 真正實現“誰辦案、誰負責, 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