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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檢察長甯建新出庭支持公訴任某某故意殺人一案

新華網太原8月7日電 “我代表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 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8月3日上午, 太原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檢察長甯建新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任某某故意殺人一案。 該案件由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曉東擔任審判長。 經公開開庭審理, 任某某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本次庭審活動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全程直播。 太原市法檢“兩長”直接辦案、同庭審理案件在山西尚屬首次, 這是太原市法院、檢察院深化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 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甯建新與辦案組成員一起精心製作審訊提綱、起訴書、出庭預案等法律文書。 庭審中, 宣讀了起訴書, 依法訊問了被告人, 按照證據種類分五組出示了相關證據, 對庭審的爭議焦點進行了答辯, 並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及引發的思考發表了公訴意見, 充分展現了公訴人應有的法學理論功底與沉穩的抗辯職業水準, 充分展現了公訴人通過案件對社會穩定、道德和風尚所應起到的規範、教育及引導作用, 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入額的檢察長等院領導直接辦案, 並對案件結果終身負責, 真正實現“誰辦案、誰負責, 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理念,

突出“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的檢察職能, 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凡入檢察官員額的, 就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在司法實踐中的生動體現。 司法責任制改革工作啟動以來, 太原市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要求, 入額的檢察長等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已成為一種常態, 截至目前, 共辦理各類案件17件, 強化了對司法辦案工作的親歷、指導和監督, 有效發揮了以上帶下、示範引領的作用, 對於帶動員額檢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辦案職責, 提升司法能力和辦案質效, 引領檢察工作突破創新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有效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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