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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說服我先不結婚,住他家兩年多生兩孩子,我得了怪病將被拋棄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 沒有得到任何的東西, 反而失去了很多。 我們在一起兩年又三個月, 我為他生了兩個孩子。 可是我們還沒有結婚,

我一直等待的婚姻並沒有如期而至。

我們談戀愛的時候, 我是認定男朋友是我一生的伴侶, 我們會結婚生子, 會一起攜手走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每個女生都想結婚, 有個穩定的安定的家庭。 我和他說結婚的時候, 他沒有同意。 跟我講了很多道理, 家裡沒錢, 我們結婚要花很多錢, 還要買房子, 然後肯定要生孩子。

我想想也是, 這些都是很大的開銷, 我們確實沒有那麼多的錢。 我做了個大膽的決定, 也是這個決定, 讓我失去了我的家庭。 爸媽不同意我和他不結婚就住在一起, 而我堅持的代價就是和他們鬧掰了。

我直接住到了男朋友的家裡, 他媽媽對我很好, 把我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的, 至少她口頭上一直都是這樣說的。

她讓我給男朋友生孩子, 給我們調養身體。 我第一次感覺到這個未來婆婆有些偏心, 是在她買了房子之後。

她給男朋友買了房子, 可是名字沒有我, 就是男朋友的名字。 我覺得雖然我麼沒有領證結婚, 可是我已經是事實上他們家的媳婦了, 她也承諾讓男朋友儘快和我結婚。

第一個孩子是女孩, 我又給男朋友生了一個男孩。 就在生了二寶不久, 我的身體莫名其妙的就出現問題了。 找了很多醫生, 也看不出個所以然, 沒有人給定論。 我就是幹不了粗活, 容易暈倒。 也就是說, 我基本上沒有多少勞動力了, 然後未來婆婆開始各種嫌棄我。

我還沒有領證, 街坊鄰居都是知道我們的情況的, 可是我這樣也沒有保障。 在這種時候,

未來婆婆慫恿男朋友把我甩了, 她還當著我的面說, 我已經沒有價值了, 而且又生病, 他們家沒辦法被我拖累。

沒有人能為我做主, 我的家裡完全不理我, 他們說都是我自找的, 我不自愛。 難道我沒有辦法得到該有的保障嗎, 我為他們付出了這麼多, 到頭來就得到了一個這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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