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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擴大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範圍 覆蓋88個貧困縣

本報訊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的通知》, 明確在2016年70個貧困縣開展統籌涉農資金試點的基礎上, 2017年擴大試點範圍, 新增18個試點縣, 對88個貧困縣全覆蓋。 試點縣可對省級及以下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 形成“多個管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

本次納入試點的18個貧困縣包括廣元市利州區、南充市高坪區、營山縣、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達州市通川區、達州市達川區、開江縣、大竹縣、渠縣、合江縣、興文縣、筠連縣、高縣、珙縣、樂山市金口河區、峨邊縣。

通知明確新增18個試點縣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範圍參照此前試點。 按規定, 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範圍在中央層面, 包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等19項資金, 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用於“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骨幹重大工程等8方面的支出);在省級層面, 為上述中央資金的省級配套資金和與上述中央資金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的省級資金。 此外, 各級財政安排用於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資金, 也要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

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 精准有效使用資金。

通知要求, 對納入統籌整合範圍的財政涉農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 分配給試點縣的每項資金增幅不得低於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 資金一律採取切塊下達, 不得限定資金在貧困縣的具體用途, 資金下達檔要明確資金來源級次、 明確該項資金可納入統籌整合範圍。 新納入試點範圍的地區, 要大膽探索實踐, 創新具有地方特色的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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