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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擬規定實行城鎮養犬狂犬病強制免疫:不接種最高罰1000

近日, 《貴州省動物防疫條例》發現, 第十二條規定, 對在城鎮飼養的犬實行狂犬病強制免疫, 飼養人應當定期攜帶犬到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委託的動物診療機構注射獸用狂犬疫苗, 領取免疫證明。 對在農村飼養的犬逐步實行狂犬病強制免疫。

另外, 在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中也強調,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城鎮犬的飼養者未對犬進行獸用狂犬疫苗免疫接種的, 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 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並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沈芹告訴記者, 此次擬定的《條例(草案)》是在2005年頒佈施行的《貴州省動物防疫條例》基礎上進行修訂完善, 原因是原來的條例已經不適合現在社會的發展水準了。 受到大家關注的條款其實在原來條例也有相關規定, 都是要加強養犬人的自律。 此次,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的審議意見主要強調了狗傷人之後, 主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她介紹, 除了大家關注的重點外, 《條例(草案)》還有很多亮點, 很多內容甚至在全國都是超前的 。 但是由於正在初審階段, 很多條款還在討論, 所以不方便進一步談論。 “如果審議順利, 將在今年年內出臺。 ”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潘俊文

實習編輯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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