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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人過早去世,個人帳戶上的養老金怎麼辦?分三個年齡段解決

眾所周知, 農村養老成為了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 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 在現實生活中執行很困難。 因為子女為了生計都外出打出, 對老人照顧不周全。

為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國家自2009年開始, 實行新型農村養老政策, 解決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現階段農村養老保險是以個人繳納、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等形式籌集的, 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個人繳費額度, 到了60周歲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由於農民的管道不暢, 對政策理解不透, 很多人認為繳納了養老保險, 萬一哪天有個好歹過去了, 那錢豈不是白白交了 。

農村老人常說, 人的命, 天註定, 如果出現意外活不到60歲, 或者是個人帳戶養老金沒領完, 人沒了, 那怎麼辦?

農民的擔憂是很正常的, 不過, 國家農村養老政策已經對這些情況做了明確說明, 針對農民養老保險領取問題分三個年齡段解決:

一、未到60周歲老人過世的, 這種情況, 個人繳納的養老金及利息法定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的。

二、60周歲到70周歲之間老人過世的, 老人的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老人個人帳戶上的資金。

三、70周歲以後去世的, 在十年中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領完, 不再返還。

有的農村老人沒有繼承人的, 則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老人的喪葬費

由上可知, 如果農村老人在70周歲前過世的,

其個人帳戶養老金繼承人可以繼承, 咱們農民朋友大可不必為此擔憂。

(本文完)本文為作者原創, 未經授權, 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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