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如何處理金融安全與金融創新之間的關係, 是監管層在金融科技不斷發展的當下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央行科技司司長李偉認為, 面對金融科技帶來的新挑戰, 可合理採用監管沙箱、穿透式監管等手段防範金融風險, 同時積極運用監管科技提供監管和合規的效力。
上述觀點是李偉在3月25日舉辦的互聯網金融京港通峰會上, 以“金融科技應用與監管思考”為主題演講時發表的看法。 他表示, 中國在全球金融科技發展中處於領先地位, 但“跑得越快也會越早遇到更多問題”, 因此對監管模式的創新和探索更加急迫,
“我個人認為,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提出的監管沙箱模式是很值得借鑒的”, 李偉指出, 監管沙箱通過提供縮小版的真實市場, 允許企業對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進行大膽嘗試, 及時發現並規避產品缺陷和風險隱患。 與此同時, 監管者也可以通過測試掌握創新本質, 有效評估風險, 決策開放的範圍, 並判斷現有監管規則的影響, 從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促進金融創新, 引導金融科技向消費者權益的發展。
金融科技的發展在創造巨大便利的同時, 也帶來了一些挑戰。 李偉表示目前存在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金融科技加速了業務風險外溢。 主要表現在跨行業、跨市場的跨界經營日益豐富,
二是金融大資料風險不斷加劇。 李偉指出, 目前資料資源已經成為新的核心競爭力, 而商業機構對資料的追求近乎狂熱, 金融大資料潛在風險不斷加劇:部分機構通過搶佔入口和管道, 大量彙集資訊流、產品流, 成為資料寡頭, 使得資訊洩露風險高度集中;還有部分機構個人資訊保護意識薄弱, 常常把自身掌握的客戶資訊作為資本甚至是籌碼, 將資料資源隨意共用,
三是金融網路安全風險更加凸顯。 李偉表示, 金融科技時代的網路安全形勢非常嚴峻。 目前, 各家機構安全防控水準差異較大, 風險窪地效應非常明顯。 一些機構安全意識淡薄, 安全管控機制不完善, 業務連續性水準也亟待提高。
面對上述挑戰, 李偉認為應該處理好金融科技安全與效益的關係。 除上述提到的監管沙箱模式外, 還應運用穿透式的監管方式防範業務風險, 運用監管科技提升金融監管(RegTech)的能力。
”有的金融機構提供的創新服務或產品, 分段來看是符合監管要求的, 但綜合起來看其業務的本質則會發現一些問題”,
從監管角度看, 金融監管部門通過運用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能夠很好的感知金融風險態勢, 提升監管資料的收集、整合及共用的即時性。 從合規的角度來看, 金融機構採取對接、嵌套等方式, 將規章制度、監管政策和合規要求翻譯成數位協定, 以自動化的方式減少人工干預, 以標準化的方式來減少理解的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