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獲悉:日前,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司法廳出臺《關於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在建立溝通協調機制、規範司法鑒定委託與辦理工作程式、健全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加強司法鑒定監督管理、加大司法鑒定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 規範司法鑒定工作, 提高司法鑒定品質, 是發揮司法鑒定作用, 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意見》要求,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立足各自職能定位,
《意見》強調, 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要全程監督管理鑒定過程, 加強司法鑒定規範監管, 嚴格落實回避制度, 強化司法鑒定品質監管和覆核監管, 杜絕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
《意見》明確,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司法鑒定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工作機制,
(責編:韓成璽(實習)、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