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所謂案件的上訴, 是指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 在法定期間內聲明不服, 依法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上訴請求事項進行審理並撤銷原判決、裁定的訴訟行為。
其一,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上訴只能就法律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判提起, 如果法律規定不准上訴的裁判, 當事人不能提起上訴的;在我國民訴法中, 對於法院的判決, 原則上都能上訴, 但是特別程式和公示催告程式所做出的判決不能上訴;在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中, 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可以上訴, 同時還應注意, 法院作出的調解書是不能上訴的。
其二, 具備適格的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然而在必要共同訴訟案件中, 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訴的, 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1)上訴僅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 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 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 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2)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
在普通共同訴訟中, 共同訴訟人對訴訟標的不存在共同利害關係, 他們各自享有獨立的上訴權, 其中一人的上訴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拘束力。 在普通共同訴訟中, 以提起上訴的人為上訴人, 以被提起上訴的人為被上訴人。 未提起上訴或未被提起的普通共同訴訟人, 均不能追加為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其三, 上訴需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共同訴訟人上訴期的計算, 因共同訴訟的種類不同而不同。 必要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應以最後一個收到裁判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來計算。 因為在必要共同訴訟中, 任何一個共同訴訟人在他的上訴期間內, 都有提起上訴的權利。 只有在共同訴訟中最後一人的上訴期屆滿後, 裁判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其四, 在第二審程式中,
在二審程式中, 二審法院會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若沒有提出請求的,二審法院是不予審理的,但若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通過司法手段解決民事糾紛已日漸成為趨勢,我國的司法體制改革也必將進一步探索出一條高效快捷的審判途徑。
二審法院會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若沒有提出請求的,二審法院是不予審理的,但若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通過司法手段解決民事糾紛已日漸成為趨勢,我國的司法體制改革也必將進一步探索出一條高效快捷的審判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