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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狼噴火器”莫亂用 容易造成防衛過當

“老公在網上給我買了一款‘防狼噴火器’, 收到貨後我試了一下, 火焰竄出去近1米, 太嚇人了。 這款噴火器有點像攻擊性強的‘武器’, 可以使用嗎?”近日, 市民嚴女士致電黨報熱線, 反映網上熱銷的“防狼噴火器”存在安全隱患。

嚴女士在湖城的一家商場工作, 每週都要上3天的夜班, 晚上11時才能回家。 出於安全考慮, 丈夫為她在網上購買了一款熱銷的“防狼噴火器”。 在家試用時, 她發現, 火焰不僅高, 而且溫度挺高, 可以立即點燃紙張、衣物等。 “這麼熱的天隨身攜帶會不會自燃自爆?用來防身的時候會不會防衛過當?”她擔心“防狼”不成反傷人傷己。

根據嚴女士提供的資訊,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了“防狼噴火器”, 找到了幾十件相關產品。 這些產品都具有“噴火”的功效, 外形不一, 有的像筆, 有的像打火機, 有的形似迷你焊槍, 售價從三四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記者點擊一款號稱“比催淚噴器霧辣椒噴劑武器好用”的產品。 店家介紹, 這款“防狼噴火器”採用高壓噴射技術, 火焰的最大噴射距離可達0.6米, 最高溫度達1300攝氏度。 也可用來加工焊接小的或薄的銅、鐵、鋼、鋁、錫、金、銀、鋁合金、塑膠等。

這類“防狼噴火器”是否屬於管制器具?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器具管理條例》發現, 根據第一章第三條所述, 管制器具包括了使用火藥為能源的射釘器、射網器、發令器、開門器以及電擊器、催淚器等。

但該種噴火器是否被界定為管制器具, 條例中未有明確規定。

既然不屬於管制器具, 是否可以隨意使用?記者從多家網路店鋪瞭解到, “防狼噴火器”大多使用丁烷或丙丁混合氣體, 而丁烷又屬於易燃易爆品類, 根據鐵路、公路、航空運輸規範, “防狼噴火器”屬於公共交通運輸中所列明的“違禁品”。

隨身攜帶“防狼噴火器”, 更要注意安全。 在夏季陽光暴曬下, 汽車內溫度可能高達50℃以上, 很容易引起易燃物的燃燒和爆炸。 因此, 開車的女性不要將“防狼噴火器”留在車內, 以免留下安全隱患。

記者在多家網點的售後評論中發現, 不少購買者在試用後表示不敢使用。 “火焰太高, 在人群密集的車廂內使用,

很可能會誤傷他人。 ”一名購買者留言到, 使用“防狼噴火器”時衣物一點就著, 傷了“色狼”的同時, 也容易傷到自己或他人。

還有購買者擔心, 這麼猛的火焰都能焊接金屬了, 也會對人造成嚴重傷害。 即使當時是為了自衛, 會不會因為傷害太重而被判定為防衛過當?帶著這一疑問, 記者諮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 一般而言, 如果使用“防狼噴火器”對付意圖不軌的人, 導致了其燒傷, 這屬於正當防衛, 由侵害一方自行承擔後果, 使用者可以免受刑事責任;但若侵害者只有意圖、沒有行動, 那麼可能會造成防衛過當。

記者 肖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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