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網上給我買了一款‘防狼噴火器’, 收到貨後我試了一下, 火焰竄出去近1米, 太嚇人了。 這款噴火器有點像攻擊性強的‘武器’, 可以使用嗎?”近日, 市民嚴女士致電黨報熱線, 反映網上熱銷的“防狼噴火器”存在安全隱患。
嚴女士在湖城的一家商場工作, 每週都要上3天的夜班, 晚上11時才能回家。 出於安全考慮, 丈夫為她在網上購買了一款熱銷的“防狼噴火器”。 在家試用時, 她發現, 火焰不僅高, 而且溫度挺高, 可以立即點燃紙張、衣物等。 “這麼熱的天隨身攜帶會不會自燃自爆?用來防身的時候會不會防衛過當?”她擔心“防狼”不成反傷人傷己。
根據嚴女士提供的資訊,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了“防狼噴火器”, 找到了幾十件相關產品。 這些產品都具有“噴火”的功效, 外形不一, 有的像筆, 有的像打火機, 有的形似迷你焊槍, 售價從三四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記者點擊一款號稱“比催淚噴器霧辣椒噴劑武器好用”的產品。 店家介紹, 這款“防狼噴火器”採用高壓噴射技術, 火焰的最大噴射距離可達0.6米, 最高溫度達1300攝氏度。 也可用來加工焊接小的或薄的銅、鐵、鋼、鋁、錫、金、銀、鋁合金、塑膠等。
這類“防狼噴火器”是否屬於管制器具?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器具管理條例》發現, 根據第一章第三條所述, 管制器具包括了使用火藥為能源的射釘器、射網器、發令器、開門器以及電擊器、催淚器等。
既然不屬於管制器具, 是否可以隨意使用?記者從多家網路店鋪瞭解到, “防狼噴火器”大多使用丁烷或丙丁混合氣體, 而丁烷又屬於易燃易爆品類, 根據鐵路、公路、航空運輸規範, “防狼噴火器”屬於公共交通運輸中所列明的“違禁品”。
隨身攜帶“防狼噴火器”, 更要注意安全。 在夏季陽光暴曬下, 汽車內溫度可能高達50℃以上, 很容易引起易燃物的燃燒和爆炸。 因此, 開車的女性不要將“防狼噴火器”留在車內, 以免留下安全隱患。
記者在多家網點的售後評論中發現, 不少購買者在試用後表示不敢使用。 “火焰太高, 在人群密集的車廂內使用,
還有購買者擔心, 這麼猛的火焰都能焊接金屬了, 也會對人造成嚴重傷害。 即使當時是為了自衛, 會不會因為傷害太重而被判定為防衛過當?帶著這一疑問, 記者諮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 一般而言, 如果使用“防狼噴火器”對付意圖不軌的人, 導致了其燒傷, 這屬於正當防衛, 由侵害一方自行承擔後果, 使用者可以免受刑事責任;但若侵害者只有意圖、沒有行動, 那麼可能會造成防衛過當。
記者 肖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