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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拼命賺錢是為了什麼?沒錯,就是為了和你離婚!

結婚的時候, 丈夫工資一萬多, 我只有三千多。 當時, 結婚前婆婆瞧不起我, 覺得我工資少, 還是農村戶口。 但是當時丈夫並沒有猶豫, 毅然決然要和我結婚, 當時我認為我嫁給了他就是因為愛情。

結婚後, 就考慮要孩子的問題, 之後我們有了一個兒子輝輝。 因為他當時讓我做全職太太, 但是我一跟他要錢, 他就各種嫌棄, 嫌棄我花錢多, 嫌棄我不賺錢。 嫌我成了黃臉婆, 身材走樣。 然後他就以應酬為由, 都不怎麼回家。 直到我發現他找了小三, 我就和他理論。 哪知他上來就給我一巴掌, “我就找了怎麼樣?花你的錢了?你還是我養的呢!”說完,

他摔門就走了出去。

之後, 我們一直是冷戰。 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沒幾天, 我準備和他離婚。 我想要兒子的撫養權, 我不忍心將兒子交給這樣一個人。 之後我聯繫他, 他這麼回復我。

之後, 我就拼了命的賺錢, 我不想被他們看不起!於是我找了一家公司, 白天工作晚上回家帶孩子, 為了業績, 為了加薪, 我熬夜加班。 一個女人, 一個人熬到天亮的感覺真的沒法說。 但是我又害怕自己垮掉了沒人照顧兒子。

一個女人當有了房子, 有了孩子, 男人就顯得不再那麼重要了。 我現在才明白, 當初高攀嫁給他們家是個錯誤的選擇。 現在的生活, 有輝輝, 就足夠了。

女人本弱, 為母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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