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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太多,一周太少,夫妻之間最幸福的次數,其實有公式可算!

最近有些讀者反應說:老公對親熱樂此不疲, 雖然很幸福, 但總是感覺到有點過於頻繁…

小編非常理解她的苦惱, 畢竟夫妻生活是婚姻中的永恆話題。 據統計, 兩人婚後2-3年內, 女方處於生育3年左右(尤其是懷孕和哺乳期間), 離婚率高達60%以上!夫妻生活是兩人感情世界的潤滑劑。

那麼夫妻生活多頻繁最幸福呢

一、夫妻生活頻率有公式可計算!

美國專家提出了適用於20歲以上的人的“頻率公式:夫妻生活頻率=年齡的首位數×9例例如:25歲的年輕人, 他的頻率就是2×9=18, 18可以看成是10和8的組合, 也就是說適合他(她)的頻率為10天內過8次生活;

以此類推可得出30歲人適合在20天內過7次夫妻生活;

40歲年齡段的人每月的夫妻生活次數應該是6次。

大家對此是怎麼看的呢?

竹竹:我這個年齡應該在20天內過7次性生活, 也就是說每週兩次還達不到標準。 不過我和老婆基本上我們每週一次就很盡興, 大家都感到很快樂。 後來我們按照公式的頻率, 雙方都很被動, 在沒有欲望的情況下非要進行這項運動實在是很彆扭!

莉莉:我46歲的年齡應該是每個月6次, 也基本與我的實際情況符合。 但我依然認為, 鞋子穿在自己腳上, 是不是合腳, 外人是無法進行判斷的。

屠龍刀:我個人覺得吧, 這個事好比吃肉, 每週都要有1至3次, 不能沒有, 也不能做得太多。 如果幾天不吃肉, 身體就感覺不舒服, 很想吃;如果天天吃就會感覺很膩, 就不想吃, 而且吃多了對身體也不好!所以因人而異, 適可而止。 大家同意我的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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