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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後欠前妻生活費不還被法院帶回執行

春節假期結束後上班第一天, 惠州博羅縣法院園洲法庭的法官們成功抓獲1名欠前妻生活費不還的老賴。

據瞭解, 黃某與鐘某原系夫妻關係。 2014年初, 黃某以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鐘某離婚。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 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定, 黃某同意分三期向鐘某支付生活幫助款共8萬元, 第一期支付時間為2014年9月8日, 並約定如黃某未按時足額支付, 鐘某可就餘下的全部未付款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第二期支付時間都過去了, 黃某仍分文未付。 無奈, 鐘某於2014年11月25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隨後, 博羅園洲法庭執行人員多次聯繫黃某, 要求其立即向鐘某履行支付生活幫助款的義務, 但黃某都置之不理且態度蠻橫。 同時, 法庭執行人員還堅持積極通過多方查找被執行人黃某的財產線索, 但均未發現財產可供執行。 春節前夕, 工作人員仍多次主動上門尋找黃某, 不過, 此後黃某像人間蒸發了一般, 音信皆無。 案件執行工作陷入困境。

為及時執結該案, 該院執行法官高度重視, 在多方尋找無果的情況下, 及時與鐘某談話, 告知執行過程, 並囑咐鐘某以春節為突破口, 及時關注黃某的動態, 一旦發現立即通知執行法官。 大年初八上午, 該院法警在黃某父母家將仍在睡夢中的黃某抓獲, 將黃某帶至法院後, 多次釋法明理後,

執行幹警告知黃某如果再不主動履行達成的的協議, 不配合執行, 法院將直接對其實施司法拘留的決定。

在法律強制力的威懾下, 加上黃某主動要求與申請人和解, 執行法官立即聯繫上鐘某, 為糾紛雙方開展調解。 在執行法官主持下, 經過6個多小時的調解, 申請人鐘某考慮到黃某的實際履行能力, 同意和解, 黃某答應先支付5萬元, 並就餘款達成了執行和解協定, 有了和解協定, 申請執行人和法官都感到寬慰, 最終將促成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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