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這個月我就30歲了, 從大一那年和女友相識到現在我們一起走過了十個年頭, 這十年來我們從熱戀到平淡, 默契已經深入骨髓,
提親時我帶著大包小包的禮品還有十萬彩禮去了, 當時我打聽了一下他們鎮上的嫁娶風俗, 基本都是十萬左右, 我媽還特意買了兩個足金的大手鐲讓我帶去, 其他的首飾讓女友自己挑選她來付錢, 可是到了女友家後, 准岳父看了我帶來的東西不為所動, 直接提出要五十萬, 還說他們養大女兒不容易。
女友和我一起十年, 我對她很瞭解, 她過得不容易, 岳父重男輕女, 女友上大學後都是自己打工掙學費和生活費, 她媽心疼她偶爾偷偷給她塞錢被她爸發現還得要回去,
老爺子這麼強硬我也不能對著幹, 只好私下找到女友商量, 她倒是很支持我, 說要是不行的話她就偷戶口本和我先打證, 我知道她對我是真心的, 只是我不想她這樣和家人鬧翻, 更不想老爺子今後拿這個做藉口為難女友。 可是五十萬對我來說真的很困難, 我家雖是城裡的可只是個普通的工薪層, 我自己上班這麼多年攢下來的錢都用來買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