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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解讀】這種夫妻離婚後 購房算首套

昨日央行等部門的一紙通知, 使得離婚成為了最熱門的話題, 【京房字】的後臺也接到了近500條留言, 其中也有很多對於新政具體操作的問題。 【京房字】諮詢了相關的權威部門負責人, 就一些較為集中的問題進行瞭解讀。

一、如何認定離婚二套房

新政中規定, 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 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也就是說, 即便購房人在辦理離婚過程中已經將名下房產歸於另一方, 且無貸款記錄, 還是會被視為二套房,

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且房貸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二、無房無貸夫妻離婚怎麼辦?

有粉絲提問, 如果夫妻二人從未買過房、沒用過房貸, 那麼兩人離婚後, 如果購房是否會被認定為二套房貸?

這個問題我們起初也只能照文字回答, 因為新政原文寫的是“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 照此看只要是離婚一年內買房貸款的人, 都會被認定為二套房貸。

畢竟原文是這樣的:

因為存在一些誤解, 權威部門授權【京房字】給大家進行解讀, 這句話是有前提條件的, 就是有房或有貸的家庭離婚的才算。

換句話說, 就是夫妻兩人沒房子, 也沒用過房貸, 離婚一年內再購房,

按照首套房貸款。

【京房字】認為, 這一句話經過解讀後, 就人性化多了。 畢竟有些家庭確實會因為多種因素破裂, 如果因此使得兩個人都背上二套房貸, 確實不太合適。

而且, 無房無貸的家庭也沒必要因為買房而離婚, 兩個人在一起申請貸款, 還能貸款多些。

三、貸款記錄公積金貸和商貸互通

還有粉絲提問:我用商貸, 以前公積金的貸款記錄會不會被計入?或是我用公積金貸款, 以前商貸的記錄能不能查到?

新政中明確, 各商業銀行在審核住房信貸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查詢北京房屋交易權屬資訊查詢系統、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 在公積金貸款資料接入征信系統前, 各商業銀行定期匯總房貸客戶資訊提交住房公積金中心,

由公積金中心查詢查證後統一將公積金貸款記錄回饋給各商業銀行。

對於經查詢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 已確認購房家庭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的, 可不再查詢公積金貸款記錄, 按照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說白了就是這樣:央大姐和公大哥倆人是鄰居, 但是誰也不知道誰家家底兒有多少, 或者說, 公大哥原來能查央大姐家底兒, 但是央大姐一直不怎麼查公大哥的。 新政一來, 得嘞, 你倆互相亮亮家底兒吧, 政策給你們建通道了。

這就意味著, 即便個人征信記錄中沒有顯示, 但只要購房人確實曾使用過公積金貸款, 相關管理部門也會將貸款記錄回饋給商業銀行, 不留下“鑽漏洞”的可能。

各商業銀行對於購房家庭住房記錄、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公積金貸款記錄等查詢情況, 需留檔備查。

四、“接力貸”受影響

最近【京房字】經常能收到粉絲投訴, 說他的某個同事、朋友通過把老家的老人辦投靠手續, 戶口遷移到北京, 然後就有了兩個新的購房資格, 可以加杠杆炒房, 也可以作為無房戶多申請一套自住房。 也有人投訴, 說有些北京家庭就等著孩子滿18歲, 再利用接力貸加杠杆炒房。

這次的新政中, 基本把這個漏洞堵上了。 銀行還可以繼續放貸, 但是按照二套房執行, 首付至少60%, 利率1.1倍。

五、新政執行的時間節點是什麼?

此次新政的實施時間為昨日起, 很多粉絲詢問是從昨日起離婚的執行新政?還是昨日起網簽的購房執行新政?或是以是否批貸為節點?

關於這個, 我們只能說, 具體的執行節點可以諮詢您申請貸款的銀行……可以多問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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