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訊】繼24日推出部分放寬我市落戶條件的規定後, 蘭州警方昨日又繼續推出多條解決群眾辦理戶口難和在市區落戶難問題的最新規定, 進一步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
本市原農村戶籍退役軍人自主就業辦理落戶的, 可根據本人意願戶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鎮(不含政府明令戶口暫時凍結區域)。 本市原農村戶籍退役軍人自主就業辦理落戶, 需提供以下手續:1.本市原農村戶籍退役軍人自主就業申請落回原籍家中, 所需材料:(1)個人書面申請;(2)省、市、縣(區)安置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3)退伍證和註銷戶口證明;(4)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編碼表》;(5)擬落入的《居民戶口名簿》;(6)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為農村集體經濟成員的證明。
允許已婚且實際居住生活在城市四區的子女投靠世居在城市四區的父母(岳父母)落戶(不含政府明令戶口暫時凍結區域), 需提供以下手續:1.個人書面申請;2.申請人父母(岳父母)的戶口名簿;3.父母(岳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權手續;4.父母(岳父母)同意已婚子女戶口遷入的證明;5.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擁有國民教育大專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含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 根據本人意願, 可在現從業地或居住地落戶。 辦理落戶, 需提供以下手續:1.《畢業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2.《戶口遷移證》或身份證明;3.就業單位證明或房屋手續(含《出租房屋租賃協議(合同)》)。 其中, 具有大專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從事科研、管理、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戶口可以隨遷,
取消《實施細則》中, 城市四區小微企業吸納大專院校畢業生或中級職稱以上人員落戶指標限制。 城市四區小微企業吸納大專院校畢業生或中級職稱以上人員落戶, 按照本《通知》擁有國民教育大專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人員的落戶規定辦理。 取消《實施細則》中在城關區、七裡河區、安寧區和西固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