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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人手記|違規退回的補貼怎能再發

縣委巡察組在大東壩鎮的工程項目現場核實情況。

編者按:巡察是巡視在基層的延伸, 是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中心,
充分發揮利劍震懾作用, 深入推進“兩個責任”落實, 打通黨內監督最後一公里的重要手段。 那麼, 巡察工作如何開展?裡面又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細節?8月起, 本端政情頻道“反腐前沿”欄目推出“巡察人手記”系列報導, 邀您一起聆聽一線巡察人員的工作故事, 今天推出第五篇。

講述人:松陽縣委赴西屏街道西二村巡察組副組長 賴火旺

要讓巡察工作得到老百姓的支援和讚揚, 必須努力做好“顯微鏡”“放大鏡”“望遠鏡”, 在基層巡察中, 豎起耳朵、瞪大眼睛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提升群眾的反腐獲得感。

今年6月, 進駐西二村的第二天, 該村近5年來的帳目憑證, 就疊在了我們面前。 整整12本帳冊中, 4150、2400、1250等11個數字, 讓我覺得有些眼熟。

“組長, 我想起來了。

這11筆數額和我們之前從縣農村經濟審計事務所拿到的審計報告中, 村兩委幹部退回違規發放的金額相一致。 ”巡察組成員程金華說。

聽他這麼一說, 我急忙拿出審計報告, 與補發2014年度誤工補貼發放清單進行比對:領款人及發放的金額與審計報告分毫不差, 只是少了原村書記、村主任、村監會主任的名字。

“這份誤工補貼的金額清單和審計報告中退回違規發放津補貼的金額完全相符, 是巧合還是另有蹊蹺?”帶著這個疑問, 我找來村支書(上屆村監會主任)詢問:“張書記, 你們這筆誤工補貼是怎麼回事?給了哪些人?”

“賴組長, 村幹部辛辛苦苦幹了1年, 給他們發點補貼, 也是提高工作積極性。 ”村支書辯解稱, 原村書記、主任、村監會主任都沒有領取補貼。

“但補貼領取人仍是村兩委幹部, 審計報告已經點明了這是違規行為, 退回了怎麼能又下發?”

“當時村書記、主任和我是有做老好人的思想。 但做決定是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的, 符合程式規定。 ”村支書補充說。

我再次查閱會議記錄本, 發現那次會議的確記錄再案, 應到會代表42人, 實際到會24人, 24票通過。 “不對!實際到會人數未達到應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而且24個到會人員中的14個人是當事人。 ”細心的巡察組組員毛宗慶一針見血。

縣委巡察組在大東壩鎮的工程項目現場核實情況。

經調查, 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 村兩委幹部以年終獎金、值班補貼、春節慰問的形式共發放50820元。 後縣農村經濟審計中發現該筆金額發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責令村主要幹部退回違規發放的金額, 15個當事人中14人按時退回。 同年12月, 該村又以補發誤工補貼的形式, 對退回11人進行重新發放。

他查亦自查。 我思索著:“我任鎮紀委書記的象溪鎮中, 是否也存在此類現象?作為鎮紀委書記,

監督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巡察工作還未結束, 我就電話聯繫了鎮紀委委員, 對35個行政村開展誤工補貼發放的專項自查活動, 查找出同類問題線索17件, 目前正在整改中。

一輪輪的巡察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我不斷提醒自己, 正確履行自己的監督執紀的責任。 巡察人員就像醫生, 對每個村把脈問診, 然後對症下藥, 讓全面從嚴治黨延伸到農村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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