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南通市社保局獲悉,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要求, 結合我市實際, 從2017年7月1日起, 市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由806元/月提高至832元/月, 最高標準由1770元/月提高至1890元/月。
據悉, 此次調整將惠及市區2400名失業人員, 預計8月中旬發放到位。
根據相關規定, 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進行相應調整, 最高標準不超過最低工資, 目前南通市區城市低保月度標準已經提高至640元, 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
記者今日從南通市社保局獲悉,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要求, 結合我市實際, 從2017年7月1日起, 市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由806元/月提高至832元/月, 最高標準由1770元/月提高至1890元/月。
據悉, 此次調整將惠及市區2400名失業人員, 預計8月中旬發放到位。
根據相關規定, 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進行相應調整, 最高標準不超過最低工資, 目前南通市區城市低保月度標準已經提高至640元, 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