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活動能否向參訓人員收費?
食宿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專家講課費最高給多少?
8月4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
這些都有新規定。
這次出臺的新規定是市財政局根據《湖北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結合我市實際, 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 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進行的修訂。
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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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計畫管理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畫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備案的同時, 臨時增加的培訓項目, 須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並在報銷時提供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材料。
培訓的組織管理
在重申培訓內容、用餐、活動等方面六項“嚴禁”、六項“不得”等禁止性規定的同時, 強調“誰舉辦, 誰承擔費用”, 不得向參訓人員收費, 嚴禁轉嫁、攤派培訓費用, 並增加“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現象”監督檢查內容。
調整講課費課時計算單位和相關標準
原《辦法》按半天計算講課費不夠精准, 實際執行中存在1、2個學時也按半天算的情況, 此次修訂, 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按學時計算培訓時間的規定相銜接, 將講課費計算單位由“半天”調整為學時, 標準分別為: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 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
來源 | 東楚網
黃石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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