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兄弟兩個, 我是小的。 爸媽都是農民, 家裡條件不好。 我們兄弟倆都沒讀什麼書, 很早就開始出來幹活了。 哥哥到了29歲才娶上老婆, 彩禮加上蓋房子, 差不多花完了家裡的積蓄。 我這個當弟弟的, 就更難找到老婆了。
有媒人給我介紹了好幾個, 但是對方來我家後, 都看不上我家的條件, 事情就一直沒成, 家裡人都替我著急。 終於, 有人給我介紹了一樁倒插門的婚事, 就在我們隔壁縣裡, 對方家裡就一個媽媽, 一個女兒, 家庭條件也不算好。
爸媽雖然都不願意, 但是我也沒啥可挑剔了, 就同意過去看看。
到了對方家裡看了看, 房子還挺新的, 家裡各方面也比我家好。 姑娘年紀比我小兩歲, 也是在地裡跟著媽媽幹活。 我當然沒問題, 但是丈母娘提了三個要求。
第一, 以後生了孩子跟媽姓。 這一點我本來有些抵觸, 但是爸媽都說沒問題, 我也就接受了。 反正只要是自己孩子, 跟誰姓也無所謂。
第二, 結婚之後, 不管是在家裡種地, 還是出門打工, 掙的錢歸老婆管。 這一點我可以接受, 都是一家人了, 就不用分彼此了。 再說, 人家願意把女兒嫁給我, 已經算是幫我家省了不少錢了, 就算是還債也是應該的。
第三, 以後我自己爸媽那邊, 就不用我養老了, 顧好自己這邊的家。 這一點, 我無法接受。
我知道, 丈母娘是覺得我做了上門女婿, 就像出嫁女兒一樣,
但是, 我爸媽辛辛苦苦把我養大, 我怎麼能不盡為人子女的責任。 雖然爸媽都覺得這個要求沒關係, 但是我自己卻不能接受。 我哥養是他養, 我養是我養, 不能代替。
更何況, 如果我上門之後, 連對自己爸媽怎樣, 她們都要管, 我還有一點自由嗎!這個倒插門, 不是結婚, 倒像是賣身!
最後, 我沒有答應她們的要求。 我知道, 也許我會一直單身, 但是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