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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車該咋辦?阜陽審結的兩起案件,讓你嚇出一身汗!

幾乎所有車主都要面臨親朋好友來借車

這個讓人為難的問題!

近日, 阜陽市中院審結兩起案件

給我們敲響警鐘

這車可不能隨便借

小心擔責!

車主和駕駛員一起“買單”

張某與華某是多年的好哥們, 兩個人都是汽車發燒友。 2015年1月28日, 華某提議兩人換車開, 張某立馬答應了。 誰知, 當天華某駕駛著張某的車輛與其他車輛相撞, 造成三車受損、兩人受傷。

阜南縣交警大隊認定, 華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令他沒有想到的是, 張某的車竟沒有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

隨後, 阜南法院對這一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進行了審理。

法院判決華某賠償傷者各項損失29594.28元, 張某承擔15017.72元的連帶賠償責任。

宣判後, 華某提出上訴。 他認為, 張某將沒有年檢, 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的車輛與其交換使用, 發生事故, 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近日, 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二審, 認為華某的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出事故, 幫借車的人擔責

2013年4月, 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高某某, 為了尋一輛氣派的婚車, 找到蔣某, 蔣某將此事託付給了馬某, 馬某又找到李某某借車, 李某某又將此事交給了韓某某。 最終, 韓某某找溫某某借來一輛好車, 由朋友任某某駕駛。

誰知, 4月30日, 任某某駕駛婚車行至潁上縣高速公路入口處時, 沖入路邊坑槽, 車輛發生側翻,

造成車內乘客一死一傷。

經潁上縣交警大隊認定, 任某某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 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5年, 太和縣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結論書, 認定溫某某的車輛損失價格為153300元。 隨即, 太和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最終,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作出判決:任某某承擔60%, 高某某承擔25%, 李某某承擔15%, 韓某某對前述賠償數額負連帶責任。

潁州晚報記者 楚楠楠

好了, 說完故事, 再來普及一些法律知識。

1

借車給別人出事故了, 要不要賠?

2

借車人肇事逃逸, 車主要賠嗎?

3

未經車主同意, 2次轉借, 保險賠不賠?

4

借車給別人要注意些什麼?

其實, 小編覺得現在租車這麼方便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

何必選擇欠人情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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