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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交警“以孩子的名義”對校車安全隱患說“不”

今年以來, 全國各地多起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讓人揪心。

校車安全問題頻發, 其直接責任人是司機、跟班老師和使用不合格校車的學校負責人, 司法機關也都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 對這些人員實行刑拘。

然而, 事故的防治不能僅依靠刑事處罰, 這樣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第一責任人的管理, 增強其安全責任意識。

近日, 為切實加強校車管理, 努力減少涉校交通違法行為和事故的發生, 確保廣大師生的出行安全, 高新交巡大隊按照上級要求, 認真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並於8月1日中午組織轄區13家幼稚園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大會。

在會上、韓文哲中隊長首先向參會的13家幼稚園負責人及連絡人傳達上級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精神、通報近期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情況, 而後車管中隊民警李明海向大家介紹當前形勢和最新校車政策, 並通報大隊近期將開展突擊檢查, 要求大家做好相關台賬。 隨後參會人員就如何做好校車管理、減少涉校交通違法行為和事故的發生展開討論,

並簽訂《學校、幼稚園交通安全責任書》和《車輛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駛保證書》。

最後, 大隊就如何做好轄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向轄區幼稚園提出具體要求:一是各幼稚園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校車安全, 回去後及時將此次會議精神進行傳達。

二是立即開展校車安全大檢查活動, 對每輛校車的標誌燈、停車指示牌、安全帶、滅火器、逃生錘、醫藥箱等安全設施進行細緻的檢查, 確定每輛校車的安全措施都能正常使用, 同時做好校車安全月檢查台賬和季檢查台賬。 三是完善各自校車管理台賬、堅持一車一檔, 做好行車日誌、車輛登記管理台賬、GPS巡查台賬、安全例會登記台賬、教育培訓台賬等工作臺賬。 四是要嚴格落實老師跟車制度、嚴格遵循校車行駛審批路線, 落實好微信群每天早報道、晚正常和特殊情況報備制度。

下一步,大隊將聯合區教育部門,加大對轄區中小學及幼稚園校車的檢查力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杜絕校車超員等涉及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下一步,大隊將聯合區教育部門,加大對轄區中小學及幼稚園校車的檢查力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杜絕校車超員等涉及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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