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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期」組織學習《自治區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近日, 為進一步落實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信訪工作責任, 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推動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 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內蒙古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8月3日, 阿拉善盟信訪局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通篇學習了《實施細則》。 重點對《實施細則》出臺的必要性及《實施細則》中的亮點、責任主體的責任內容、責任追究的情形和程式等內容進行了反復學習。 大家對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內容還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通過學習, 大家一致認為《實施細則》的出臺, 對著力構建“有權必有責、權責相一致, 有責要擔責、失責必追究”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是一項重要的制度保障, 對於做好當前及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的信訪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下一步我們將通過中心組學習、專家講座等形式進一步深入解讀《實施細則》, 讓全體幹部職工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 讓《實施細則》成為大家履職盡責的剛性要求, 以責任落實推動信訪工作落實, 推動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 依法維護群眾合理合法訴求, 努力維護全盟經濟社會和諧穩定。

供稿:阿拉善盟信訪局

擬稿:蔣利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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