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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蘋果和百加專利案嗎?法院裁定iPhone6沒侵權

去年, 一度飽受關注的iPhone 6、百加手機專利糾紛案最近出現了新的進展,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在昨天裁定, 原告蘋果勝訴, 撤銷被告北京智慧財產權局此前的行政決定書, 同時認定蘋果iPhone 6、iPhone 6Plus手機未侵犯百加手機設計專利。

去年5月, 北京智慧財產權局裁定蘋果iPhone 6、iPhone 6Plus侵犯佰利享有的手機外觀設計專利, 責令蘋果停止銷售iPhone 6、iPhone 6Plus。 在那之後, 蘋果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針對北京智慧財產權局的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 被告北京智慧財產權局在作出行政決定過程中, 存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

被告北京智慧財產權局的決定對於涉案專利(佰利主張的專利)和被訴侵權設計(蘋果手機的設計)之間區別設計特徵的認定存在遺漏;

被告將其確認的涉案專利設計和被訴侵權設計的五點區別設計特徵認定為功能性設計特徵, 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涉案專利設計對手機側面弧度為非對稱性設計, 其弧度和曲率的設計特徵是其區別于現有設計的設計要點, 而被訴侵權設計採取的是對稱的弧度設計, 這一區別對整體視覺效果具有顯著影響;

此外, 涉案專利設計和被訴侵權設計還存在一般消費者容易觀察到的明顯區別。

宣判後, 原告蘋果上海、中複公司對判決表示認可, 被告北京智慧財產權局和第三人佰利表示需經過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或許, 這場關於手機設計專利的糾紛, 將要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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