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阿姨愛女心切, 來聽聽她的心聲:
我的獨生女兒今年29歲, 結婚兩年。 目前女兒和公婆一起住, 這兩年磕磕碰碰的, 我也經常跟著心酸。
說我把女兒當成公主一樣養了27年, 這話一點也不為過。 在家裡從來沒有做過家務, 水果都是我削好皮遞到她手裡, 週末她一般睡到上午十點多, 我自己要是出門也會給她弄好早餐熱在鍋裡。
她爸爸更是疼她, 冬天都會幫她把被窩裡提前放好熱水袋, 生怕女兒凍著。
她賺的錢我們都鼓勵她多買漂亮衣服, 年輕不打扮什麼時候打扮呢, 所以她衣帽間裡的衣服, 真的堆得滿滿當當。
而女婿一家的“家風”則是勤儉節約是美德, 親家第一次來我家, 買的禮品總共不超過300塊, 這些我也不計較。 婚後, 明明他們老家有一處房產, 非要和女兒女婿一起住, 理由也是一家人住一起可以節省開支。
女兒現在買衣服和鞋子都要先寄到我這裡,
週末女兒難得休息, 婆婆也會一直交代她, 該洗床單啦, 該換窗簾了, 孩子的被褥要曬啦, 而女婿睡到日上三竿也是捨不得叫的。
女兒常常抱怨結婚以後處處受到約束,
但我希望所有養兒子的家庭都知道, 你的兒媳不是一生下來就是為了做你兒媳的, 她也是從和你們一樣的家庭長大, 和你們寵愛兒子一樣的萬般寵愛長大的。
我希望她不因結婚而改變現有的生活品質, 她花自己的錢, 買自己喜歡的衣服, 吃自己喜歡的美食, 希望親家不要覺得這是敗家。
新時代的持家標準應該是結了婚, 一起掙錢, 兩個人疊加出高品質生活。 而不是你過得省一點, 我過得差一點, 失去了單身時那種朝氣和拼勁兒。
我希望他們單住, 她願意承擔家務就自己做, 不願意就從開支中壓縮出請鐘點工, 總之不被家庭生活所困擾, 而應該享受其中。 所以親家, 我把女兒養得像公主, 婚後請別把她當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