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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上去很重要,但實際可有可無

每一個看上去性格高冷不願與別人親近的人, 實際上都只不過你不是她喜歡的人而已。

我曾經問過我自己, 有沒有可能我會特別喜歡一個人, 認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 喜歡到跟他在一起我都不敢隨便亂發脾氣, 在他面前都不敢使小性子的程度。 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我不允許自己做人如此卑微。

他是我在大學時期參加社團活動時認識的, 不算是一見鍾情, 但我看到他的眼睛時就喜歡上了他。 他的眼睛並不算有神, 卻像是一直在發光一樣, 自認為那是我見過最好看的眼睛。 說實話我不是一個會主動的女孩,

可自從見到他之後我總是利用自己社團部長的身份約他出來, 有時候沒有任務也會跟他在一起坐一下午。 他從不拒絕, 我不知道他是忌憚我部長的身份還是他也喜歡我。

我這份喜歡在心裡憋了一年, 在第二年春天我鼓起勇氣跟他表白, 他還是像以前那樣沒有拒絕, 只是溫柔的笑著。 從那以後, 所有朋友都知道一向“性冷淡”的我有了一個男朋友。 每次有朋友調侃我, 他會笑著站在我身邊表示支持。

後來我們陷入了熱戀, 這熱戀卻更像是我一個人的單戀。 雖然他從來都不會開口說喜歡我, 我也不敢抱怨一句, 或是坦白的說出來, 我怕這會成為他離開我的理由。 我突然變成了一個隻知道一味的付出,

對他好到沒有原則的人。

喜歡一個人, 是永遠騙不過自己的。

因為喜歡他, 所以願意為他改變自己所有的習慣, 願意收斂自己身上二十幾年的壞毛病和臭脾氣。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可以絕對灑脫的人, 足夠任性也足夠堅強。 可在感情面前, 我卻生生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跟他在一起, 我變得喜歡瞻前顧後, 生怕哪句話說錯了會惹他生氣, 會讓他誤解。

我媽在我們在一起之後的三個月就感覺到了不對勁, 她問我是不是戀愛了, 我閉口不說。 她說“你是我的女兒, 你的小心思我都知道。 ”不得已, 我跟媽媽實話實說了, 她告訴我, 好的愛情是你怎麼高興就怎麼來, 不需要為任何人卑微低頭。

“但是你這脾氣確實得改改, 太任性!”本來聽我媽說的熱血沸騰,

可聽完這句話又迷茫的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麼辦才好了。

後來我跟他分手了。 分手後我特別難過, 可他似乎一直在等我開口。

總有一個是你愛不到卻又很想擁抱他的人。

畢業後我收到了他寄來的結婚請柬, 我發動了自己所有的朋友圈幫我打聽跟他結婚的那個人是誰。 大學時期的密友跟我說, 在跟我分手一年多他就找了新女朋友, 他對那個女孩特別好, 把他能給的全都給了她, 大四實習時他就向那個女生求了婚, 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她娶回家。

我不記得當時自己是以什麼樣的心情聽完這些話的, 我只記得我哭了好久, 哭著哭著就睡著了。

其實我們都知道, 對一個人最好的就是放下, 無論再想念也不會去打擾,

就算我們沒有走到最後我也不會心存遺憾。

可我還是去參加了他的婚禮, 親眼看著他把戒指戴到他新娘的手上, 親眼看著他們熱情的擁吻。 那時, 我才明白我永遠都打動不了一個不愛我的人, 無論多久。

既然我所做的一切不足以讓他停留, 那就祝今後的我們披著各自的驕傲, 互不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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