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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汽車遭起!成都交警對“貨拉拉”等進行集中整治

8月2日, 交警四分局針對道路上汽車粘貼有“貨拉拉”、“58速運搬家貨運”等廣告的汽車開展了專項整治, 1個小時的整治, 共查處12件。 “貨拉拉”等公司涉及的其他違法行為,

會將相關情況通報至有關部門。

早上8時, 一輛麵包車行經至成都劇場路口時, 四分局民警張諾發現其車身後擋風玻璃、車身兩側都貼有“貨拉拉”, 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民警對該車進一步進行檢查時發現, 汽車座椅已被拆除, 汽車後排都堆滿了其拉的貨物, 駕駛員出示的該車行駛證上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 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並且核定載人數7人。 駕駛員告訴民警, 他們註冊了一個貨拉拉的APP, 公司人員在註冊車輛上粘貼“貨拉拉”廣告語, 駕駛員註冊了會員後, 在該平臺進行搶單拉貨。 民警針對該車的下列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1、依據《道法》第90條, 《實施條例》第65條第10項, 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處罰50元。

2、依據124號令第57條, 擅自改變機動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相關技術資料的, 處罰500元。

3、依據《道法》第90條, 《實施辦法》第65條第4項, 124號令第56條第1款第2項,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處罰200元。 對粘貼的“貨拉拉”廣告語, 現場要求駕駛員進行清除, 拉運的貨物由其他車輛進行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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