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對當事人有哪些好處?
(1)公證可以讓當事人安全的實現意願。 比如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時, 您可能處分夫妻共有財產,
(2)公證可以預防經濟糾紛, 解除當事人的後顧之憂。
(3)糾紛發生後能夠迅速提供強有力的公證證據, 維護自身利益。 《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
(4)既可省去漫長的訴訟過程, 又能使你的債權提速實現。 《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對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如債務人不履行, 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而不再經過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