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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身份證含金量更高了

制 圖:蔡華偉

黨的十八大以來, 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 我國各領域都發生了喜人的變化。

如何看待改革成就, 群眾最有發言權。

身份證和手機是當今人們使用最高的兩個“小物件”。 今天我們先聚焦身份證, 透過它的變遷與發展, 看社會治理的創新與進步, 看改革給群眾帶來的獲得感。

——編 者

1984年4月6日, 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 身份證從此走進百姓生活。 30多年來, 身份證尺寸大小沒有改變, 但含金量已經遠勝從前。 關於身份證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 讓群眾享有越來越多的獲得感。

更便利:

身份資訊互聯互通, 撬動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

根據法律規定, 每個公民都應有一張身份證。 然而, 這樣一張覆蓋全體公民的證件, 前些年在申請辦理上遇到一些難題。

過去, 如果身份證丟了, 需要回老家補辦, 費時費力, 群眾意見很大。 為把方便送給群眾,

針對“流動中國”的實際, 身份證“異地辦理”進入頂層設計。 2015年8月1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群眾不再需要來回奔波了, 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就可以申請辦理和領取證件了, 資訊交換、審查核驗等中間環節完全由居住地、戶籍地兩地公安機關銜接配合。 ”公安部改革辦有關負責人介紹, 截至目前, 已累計異地辦理身份證逾800萬張。 同時自2017年7月1日起, 全國所有省、市、縣均可異地辦理身份證。

異地辦理的背後是資料壁壘的突破。 如今, 建立在公民身份資訊基礎上的資訊共用, 不僅僅是在治安、戶政方面, 還延伸到其他警種,

拓展到其他行業, 正在撬動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 例如, 2016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公安部139號令, 明確全國範圍內允許異地補、換、領、審驗駕駛證。 這意味著如果你在外地自駕遊, 發現未帶駕駛證, 可以憑身份證在當地公安交管部門補辦, 獲得上路資格。

嘗到改革甜頭的還有政府自身。 網格化管理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頭戲, 很多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的一項日常工作是上門登記身份資訊, 管理系統中應用最頻繁的也是查詢哪棟樓住著誰。 他們的一個普遍感受是, “摸清、核實轄區人口底數及其基本情況, 是確保平安和諧的前提和關鍵。 ”

“冒領養老金的情況一度較為嚴重, 我們把一條光纖拉到人社部門, 對方可以線上查詢每名退休人員的生存狀況,

確保社保資金不冒領、不錯發。 ”廣東梅州公安科信支隊支隊長賴寬曾說。

與之相類似, 為了防止騙錢騙貸, 金融系統越來越離不開身份資訊核查;為了確保安全交易, 電子商務愈發重視對當事人的實名認證……伴隨公民身份資訊與社保、住房、違法犯罪等各類資訊的互聯互通, 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大步向前, 讓守信人走遍天下、失信人寸步難行。

更安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資訊防護機制日趨完善

百姓生活越來越離不開身份證了, 它的潛能也被不斷挖掘:公民身份資訊不僅僅是一種憑證, 更是一種資源。 政府部門可以運用大資料對其進行多維分析, 為決策提供參考。 另一方面, 它也有可能成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

於是, 人們不禁擔心:身份證丟了怎麼辦?被人偽造、冒用了怎麼辦?

2013年1月1日, 我國全面啟動身份證登記指紋資訊和停用第一代身份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指出, 此舉可以更好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有助於國家機關、社會用證部門更加快速準確地甄別持證人身份。

一手抓源頭防範, 一手抓現場核查。 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黃明在2016年10月的一次走訪調研中透露, 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證資訊系統, 該系統通過與社會用證單位的聯網核查, 實現所有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即時失效。 換言之, 倘若你拿著一張被掛失的、盜竊的身份證去視窗辦事, 很難再蒙混過關了。

互聯網的迅猛發展, 推進群眾辦事從“面對面”向“鍵對鍵”轉變,社會用證部門可能在很多時候見不到本人,這給非法侵犯利用公民個人資訊提供了可乘之機。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已成為其他犯罪的上游犯罪,被竊取的資訊經過加工、轉賣,被大量用於敲詐勒索、暴力追債等,特別是為不法分子實施精准詐騙提供了便利條件。

“一是駭客入侵網站非法竊取;二是企事業內部人員非法洩露……”在近年來高壓嚴打的基礎上,公安部今年3月再次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駭客攻擊破壞和網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偵破相關案件18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800餘名,查獲各類公民個人資訊500餘億條。

為從根本上避免公民個人資訊被非法侵犯利用,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

(責編:關喜豔、周恬)

推進群眾辦事從“面對面”向“鍵對鍵”轉變,社會用證部門可能在很多時候見不到本人,這給非法侵犯利用公民個人資訊提供了可乘之機。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已成為其他犯罪的上游犯罪,被竊取的資訊經過加工、轉賣,被大量用於敲詐勒索、暴力追債等,特別是為不法分子實施精准詐騙提供了便利條件。

“一是駭客入侵網站非法竊取;二是企事業內部人員非法洩露……”在近年來高壓嚴打的基礎上,公安部今年3月再次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駭客攻擊破壞和網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偵破相關案件18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800餘名,查獲各類公民個人資訊500餘億條。

為從根本上避免公民個人資訊被非法侵犯利用,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

(責編:關喜豔、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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