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8月9日訊 記者昨日獲悉, 《福建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正式執行。 福州將在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方面持續減排。 全省城鎮新建改造污水管道6000公里以上。
福州二氧化硫排放量
已低於環境容量
《方案》提出到2020年, 全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8.4萬噸、8.2萬噸以內;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2.14萬噸、0.3萬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3.8萬噸、37.9萬噸以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3.5萬噸、4.6萬噸。
在詳細目標和計畫中, 福州2015年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為10.27萬噸,
《方案》並沒有給出福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指標。 這是為什麼呢?記者從環保專家處瞭解到, 福州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經低於環境容量, 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也與環境容量基本持平, 都對人體沒有危害。 所以“十三五”期間並沒有針對這兩項的減排要求。
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
全收集、全處理
《方案》提出合理確定污水排放標準, 加強運行監管, 實現汙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 到2020年, 設區城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城市、縣城汙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90%左右。 到2020年, 全省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到98%以上,
山仔、東張等湖庫匯水區域以及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甯德、平潭及所轄市縣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內的汙水處理設施應於今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今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 各設區城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於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 加大對雨汙合流、清汙混流管網的改造力度, 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 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
今年我省
基本淘汰黃標車
根據《方案》要求, 今年我省基本淘汰黃標車。
《方案》提出, 我省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准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在水泥、火電等行業開展用能權交易試點;全面實施綠色建築設計標準和評價標準, 到2020年, 城鎮綠色建築面積占新建建築面積比重提高到50%以上, 累計新增綠色建築1.5億平方米;公共機構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 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規劃建設配備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 車位比例不低於10%;到2020年, 設市城市基本實現餐廚垃圾有效處理,
省政府將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