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快5個月了, 和婆婆住樓上樓下, 說好她給我做飯, 結果這5個月什麼有營養的東西都沒吃上,
因為我身體不好, 去不了菜市場。 想吃什麼和她說也不給買, 藉口就是沒有賣的, 或者不太新鮮之類的推辭。 每天晚上7點多才給你做飯, 餓的都不行了, 上去一看就一個菜。
一周2次深海魚我都是回娘家吃, 我媽白天不在家, 要不然我真打算回家住。 但是想一想住到生還得回來, 有什麼用。
我現在已經受夠了, 決定老公下班買菜我自己做飯。 不為了別的, 都是為了自己的寶寶著想。
你們的婆婆難道都這麼狠心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