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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手綜合征的臨床表現是什麼?如何治療和預防?

肩手綜合征的臨床表現可分為3期:

第一期:病人的患側手突然水腫明顯, 且很快使運動範圍受限, 持續3~6個月, 如出現症狀即開始治療,

常可控制其發展, 且自然治癒。 如不及時治療很快轉入第二期。

第二期:手部症狀更為明顯, 手及手指有明顯的難以忍受的壓痛加重, 肩痛及運動障礙的手的水腫減輕, 血管通透性變化, 如皮膚溫度增高、發紅。 患側手皮膚、肌肉明顯萎縮, 腕骨間區域的背側中央和掌骨、腕骨結合處出現堅硬隆起。 持續3~6個月, 預後不良, 需積極治療。

第三期:水腫完全消失, 疼痛也完全消失, 但未經治療的手的活動能力永久喪失, 形成畸形手。 為不可逆的終末階段, 患側手完全失用, 成為終身殘疾。

肩手綜合征的預防, 應盡可能避免產生水腫的因素:在床上及輪椅上保持正確的姿勢, 患側腕關節不能處於完全掌屈位;適當控制患側上肢訓練強度及持續時間;盡可能不用患側手背靜脈輸液;防止患側手任何外傷的發生。

一旦發生患側手水腫、疼痛, 關節活動範圍減小, 就應開始做積極治療, 治療的目的在於儘快消除發展及疼痛、僵硬。 治療時需維持腕關節背屈, 防止掌屈, 可應用向心性纏繞壓迫手指法、冰水浸泡法以及冷水-溫水交替浸泡法, 並結合患肢主動運動及被動訓練以治療肩手綜合征。 發病3個月內為最佳治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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