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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果也要偷?騰沖清水派出所破小案贏民心

在農村流傳著一句俗語:園邊果、路邊花, 隨便吃、隨便抓, 不好吃還罵主人家。 在這樣思想的教育下, 偷幾棵鄰居家的白菜, 摘幾個隔壁家的水果, 變得理所當然。 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嚴格來說已經違法, 若任其發展很可能會“小時偷針, 長大偷金”。 下面這個案例, 我們在給提供線索的正義群眾大贊的同時, 更要正視此類小案。

近日, 騰沖市公安局清水派出所充分發動轄區群眾, 警民協力成功破獲一起盜竊草果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8月3日, 清水鄉駝峰村居民虞某向派出所報稱, 自己種植的草果被盜。 民警勘查現場後, 根據結果分析認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於是在對周邊進行走訪摸排的同時, 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方式向轄區群眾發出預警, 並鼓勵群眾提供線索。

派出所發佈的資訊被快速傳播, 很快變得村裡人人皆知。 下午17時許, 就有群眾向民警反映:跟虞某同村的虞某某於8月1日賣過兩袋草果, 但虞某某家的草果卻還沒有採摘。 獲得線索後, 民警迅速圍繞虞某某售出的草果來源進行調查, 並在掌握一定證據後, 立即將虞某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查證。 在證據面前, 虞某某如實交代了於8月1日淩晨盜竊同村虞某草果, 並販賣獲利750元的事實。

目前, 虞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其違法所得已被全部追回並返還受害者。 (騰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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