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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啟動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推薦單位:

為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省科技獎”)的推薦工作,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規定,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種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和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項目)。

二、推薦條件

(一)省自然科學獎

推薦自然科學獎的專案成果, 其主要論文專著應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或出版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之前發表或出版)。

(二)省技術發明獎

推薦技術發明獎的項目成果, 其核心技術必須獲得授權發明專利、電腦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自主智慧財產權。 專案整體技術應用必須在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

(三)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1.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成果, 必須應用或實施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產。

2.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 必須是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或我省創新型企業。 一個專案只獎勵一個單位, 一個單位只能被授獎一次。

3.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項目的完成人在該項目完成期間其身份必須是工人或農民。

三、推薦要求及有關規定

省科技獎候選項目由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省直廳局、解放軍駐閩部隊、中央駐閩科研機構以及經省科技廳認定具有資格的其它單位(個人)推薦。 為了確保推薦專案品質, 各推薦單位要認真履行推薦職責, 做好2017年度省科技獎請獎項目的遴選、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一)各推薦單位按照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在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上統一下達的推薦指標和各獎種的條件遴選專案, 對推薦書的內容進行審核、確認。 推薦專案須在本地區或本部門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單位公示相關的專案名稱、推薦獎種、推薦單位、專案簡介、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貢獻,

代表性論文專著目錄、主要智慧財產權證明目錄、推廣應用情況等。 凡存在異議的專案, 在異議未妥善處理之前, 不予推薦。

(二)推薦的項目和個人必須符合《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範圍和條件。 凡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及由於國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開的專案和軟科學專案, 不屬於省科技獎表彰範圍。

(三)財政經費支持的各類計畫專案需提交計畫下達單位對整體專案的結題或驗收證明等材料。

(四)已獲國家級、省(直轄市、自治區)級科技獎勵或本年度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申報的專案, 不得再以相關技術內容推薦福建省科技獎。

(五)主要完成人作為申報項目前五名完成人,

每人每年度限報一項省科技獎。

(六)專案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法人單位。 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專案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 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 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單位。 國家公務員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

(七)在2015、2016年度連續兩年申報省科技獎而未獲獎的同一專案或2016年度退評的專案, 2017年度停報一年。

四、推薦方法

(一)申報人用已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網址:http://kjjl.fjkjt.gov.cn), 並按《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要求, 認真填寫推薦書的內容, 經申報單位元核實後在網上提交, 並通知推薦書上所選的推薦單位上網審核。

未註冊的申報單位用戶在上網填寫前, 先登錄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http://kjjl.fjkjt.gov.cn), 點擊“單位註冊”線上註冊登記, 取得用戶名和密碼。 填寫的相關資訊, 經審核後, 申報單位管理員帳號方可使用。 申報人帳號由申報單位管理員分配。

(二)推薦單位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用已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 對已提交的推薦書內容進行認真審核、遴選。 對審查合格的專案, 填寫《推薦單位意見》後, 網上提交至獎勵辦, 並通知申報單位線上列印推薦書。

五、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 請申報單位按照各類獎推薦書的具體要求認真填寫。

(一)凡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專案, 推薦時須由各完成單位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內簽署意見並蓋章。

(二)《應用證明》(附件1)中經濟效益情況由應用單位如實出具,須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工程類的專案經濟效益可由承建單位出具;農口專案應用單位若為縣級以下單位,應用證明應經應用單位上一級(縣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及加蓋公章。我辦將組織或委託熟悉科技工作的經濟專家或專業機構對擬授獎專案的經濟效益情況進行抽查。

(三)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項目(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農藥、化肥、獸藥、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技術、標準等),必須提交相應的批准證明。

(四)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8個;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每項主要完成單位1個;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1人,主要完成單位1個。

(五)每項推薦專案可申請回避專家三名(附件2)。

(六)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專案不進行補正處理,同時不進入本年度評審。

六、報送材料

(一)由推薦單位報送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專案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專案數量等,推薦函要求:1、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推薦函由該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行文;2、省直屬廳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和中央駐閩科研機構由單位行文;3.經省科技廳認定的其他單位(省級企業、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和具備推薦資格的機構等),由單位行文。

(二)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申報單位元和推薦單位應在推薦書要求的相關位置分別加蓋公章。

(三)推薦專案匯總表1份(附件3)由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生成列印,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七、推薦時間

省科技獎網路推薦時間為2017年8月9日至9月22日,推薦書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

八、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0591-87881150、87869718、 87882011(技術支援)

聯繫地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08號省科技大廈1108室

附件:

1.應用證明

2.回避專家申請表

3.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專案匯總表

4.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有關說明

5.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

6. 關於省科技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的補充 說明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

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

第十五屆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6·18)戰略合作夥伴:

福建聚旺高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應用證明》(附件1)中經濟效益情況由應用單位如實出具,須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工程類的專案經濟效益可由承建單位出具;農口專案應用單位若為縣級以下單位,應用證明應經應用單位上一級(縣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及加蓋公章。我辦將組織或委託熟悉科技工作的經濟專家或專業機構對擬授獎專案的經濟效益情況進行抽查。

(三)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項目(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農藥、化肥、獸藥、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技術、標準等),必須提交相應的批准證明。

(四)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8個;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每項主要完成單位1個;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1人,主要完成單位1個。

(五)每項推薦專案可申請回避專家三名(附件2)。

(六)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專案不進行補正處理,同時不進入本年度評審。

六、報送材料

(一)由推薦單位報送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專案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專案數量等,推薦函要求:1、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推薦函由該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行文;2、省直屬廳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和中央駐閩科研機構由單位行文;3.經省科技廳認定的其他單位(省級企業、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和具備推薦資格的機構等),由單位行文。

(二)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申報單位元和推薦單位應在推薦書要求的相關位置分別加蓋公章。

(三)推薦專案匯總表1份(附件3)由省科技獎勵執行資訊系統生成列印,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七、推薦時間

省科技獎網路推薦時間為2017年8月9日至9月22日,推薦書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

八、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0591-87881150、87869718、 87882011(技術支援)

聯繫地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08號省科技大廈1108室

附件:

1.應用證明

2.回避專家申請表

3.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專案匯總表

4.2017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有關說明

5.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

6. 關於省科技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的補充 說明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

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

第十五屆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6·18)戰略合作夥伴:

福建聚旺高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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