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發小;自傳原文:
眼看就30了, 再不結婚在農村都要打光棍了, 爸媽為我結婚的事頭髮都愁白了, 一回家就罵我不爭氣。 我也急啊, 條件好的看不上我不說, 彩禮也給不起啊, 條件差點的我看不上, 再說現在自己的生意有起色了, 我就更不想將就了。
有錢啥樣的找不到, 你說對不對, 我就抱著這樣的想法拼命幹活。 可人都有無聊的時候, 那天沒事搜附近的人聊天, 看見一個女的頭像挺漂亮, 就加了好友, 聊了起來。
就這麼一來二去, 我倆聊的挺投機, 她說她剛從外面打工回來, 上班太累, 不想出去了。 我說那你跟我吧, 我有一個店, 發不了大財, 不過養你綽綽有餘。 沒想到她竟然答應了, 見面後發現人比照片還漂亮, 我高興的像中了大獎一樣。
爸媽說女友那麼漂亮, 彩禮肯定不少要, 雖說店裡剛掙了點錢, 但現在動不動就是十幾二十萬的, 咋拿出來啊。
女友催我辦婚禮, 雖然爸媽也說急了點, 暗示我打聽下, 但我正沉浸在幸福中, 哪想那麼多啊, 依舊跑前跑後地準備當新郎官。 再說雖說一個縣的, 但離她家還是有點遠,
定下了日子, 我通知親朋好友來喝喜酒, 可婚禮當天發生的事, 讓我這輩子也抬不起頭了。 那天我們正敬酒時, 一個男的和一個老太太牽著一個小女孩走了進來, 女友的酒杯啪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我看見她的臉蒼白, 捂著臉跑進去了。
老太太一屁股坐在地上, 邊哭邊說, 大家也不吃飯了, 圍著她議論紛紛。 原來女友打工時跟別人走過, 還生了閨女, 男的幹活傷了腿掙不了錢了, 她扔下孩子自己跑回來了, 現在那邊人找上門了。
網友們評論卻說!
那男的做那麼絕, 肯定不是什麼好貨, 現在的社會女人一個人養家, 真的太不容易了, 而且遇到這麼個不值得自己為之付出一生的人。 女的也沒有要彩禮, 急著結婚, 估計是之前那男的難纏吧!不過自己也不該隱瞞。
前夫就是 窩囊廢, 人家走了還鬧什麼, 我發現有的男人就是什麼本事沒有, 把自己老婆逼走了。 還去糾纏人家, 他就是不想讓這女的好過, 這種男人最窩囊,
只要公開辦酒席親朋好友到場了, 就是重婚罪, 沒有證, 跟有證的一樣離婚, 前夫告你就有罪, 前夫不告就沒事,
我覺得這個女人吧, 不算太壞, 因為這次結婚沒有要任何彩禮。 當然, 之前的婚姻做的不夠好, 拋棄女兒丈夫是不大好。 但是我們也不要道德綁架, 誰不想過好日子?當一方出了意外, 對方不管留下不留下都是她的自由。 只不過對於孩子, 她應該承擔起他的責任, 孩子給了男方, 她每個月要給撫養費。
對於這種事大家真的可謂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