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9日電 近日, 工信部公佈了最新一批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申請(或變更申請)的獲批企業名單。 其中, 網宿科技等4家企業新獲“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經營許可。 業內人士表示, 作為CDN的龍頭企業, 因其在企業級市場的成功服務經驗, 網宿科技在雲計算領域的獲牌, 將為雲計算產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據官方網站公佈, 除網宿科技外, 北京聯想調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藍雲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寧夏西雲資料科技有限公司另外三家企業也成為國內新一批獲得“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經營許可的雲廠商。
據公開資料統計, 截至目前, 除了上述4家企業之外, 阿裡雲、騰訊雲、Ucloud等雲廠商也獲得了上述資質。
在2017年可信雲大會上, 工信部資訊通信管理局市場處處長張建華介紹, 截止到2017年上半年, 全國的IDC企業有1272家, 獲得了雲許可資質的只有12家, 而提交此類承諾書的有267家。 百舸爭流, 奮楫者先。
近年來, 隨著新技術的快速發展, 資訊通信業務創新不斷湧現, 雲計算就是典型代表。
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年版)》(下稱新版《目錄》), 將互聯網資料中心(即IDC)業務納入了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 同時在IDC業務定義中增加了關於“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的表述。
所謂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 是指利用架設在資料中心之上的設備和資源,
伴隨新版《目錄》與相關解釋的陸續出臺, 雲服務企業的經營資質問題逐漸明晰。
雲計算服務模式通常被分為IaaS、PaaS和SaaS三個層次。 IaaS指基礎設施及服務;PaaS指平臺型服務;SaaS則主要提供各種各樣的線上軟體服務。
根據新的監管意見, 提供IaaS、PaaS服務的雲服務商都必須持有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的IDC 業務經營許可。
而對於SaaS服務而言, 目前尚無權威的定義, 要按照業務的具體形態來區分。
工信部在今年年初發佈《關於清理規範互聯網網路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還明確提出了清理的時間表:對於在新版《目錄》發佈前就持有IDC牌照的企業, 如果事實上已經從事了雲服務或CDN服務, 要求以書面形式承諾在年底之前達到相應的經營許可要求, 並獲得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若已承諾, 然而在年底之前未持證的企業, 自2018年1月1日起, 不得經營相應的業務。
對此, 有不願具名的行業分析師表示, 未來對CDN、雲計算行業的牌照監管將日趨完善, 而隨著持證經營時間表的臨近, 行業洗牌或將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