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共用單車進入人們視角。 這個為解決人們出行最後一公里成為了年度最熱關鍵字。 由於共用單車作為新生事物, 出現了各種各樣的事情:如共用單車被丟進河裡, 車輛被使用者用個人鎖鎖起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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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成都市交委正式發佈《成都市關於鼓勵共用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下簡稱《試行意見》), 引導共用單車規範有序發展。 成都由此成為全國首個發佈鼓勵共用單車發展試行意見的城市。 而早前成都市也出臺了“關於《試行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圖1),
圖1 市交委發佈徵求意見
圖2 市教委發佈《試行意見》
有哪些亮點?
1.將使用者故意破壞納入意見, 追究其責任。
公開徵求意見中要求使用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違反有關規定, 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罰(圖1-1);而正式出臺的《試行意見》中保留了公開徵求意見中的條款外, 還要求使用者要愛護公共財物, 對蓄意破壞, 由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圖1-2)。
圖1-1 徵求意見中對使用者的要求
圖1-1 《試行意見》中對市民要求
圖1-2. 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的劃定工作
依據《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區域非機動車停放區位技術導則》, 加快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的劃定工作。
與此同時, 我們看到其他城市都是這樣的新聞“上海4000輛共用單車被扣”, “剛投放就被查扣 杭州共用單車遭遇尷尬”等等。 不難發現, 共用單車停放的確成為了普遍現象, 由於市政部門負責管理公共場地, 而共用單車並沒有劃定相關停車區域。 要想在地面劃定一個共用單車的停車區域,
而3月15日, 成都市交委與滴滴出行簽署戰略合作協定(圖2-1), 錦江區區長王乾正式向滴滴出行授予成都首張《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這意味著滴滴出行在成都通過了線下“考試”, 成為首家在成都具備線下服務資格的網約車平臺。
(原文連結:http://sichuan.scol.com.cn/ggxw/201703/55854390.html)
在看看之前的關於網約車的各大主要城市的相關規定:
城市駕駛人要求車輛要求成都本市戶籍或本市居住證;取得《網約車駕駛證》;3年以上駕齡車齡、車型無要求;排量不小於1.6L或1.4T;營運車齡相關保險;安裝車載衛星定位、應急報警裝置;取得《網約車運輸證》北京本市戶籍;取得《網約車駕駛證》;駕駛自有車輛;3年以上駕齡(男<><>從古代髮型世界最早的貨幣“交子”,
我看到的是成都對新生事物的包容和歡迎。 在成都, 我沒有看到出現因網約車非法運營而被取締的現象, 我沒有看到共用單車因最初的亂停亂放而被集中扣下來, 我沒有看到因為一個新生事物打破原有的利益的時候而取締這個新生事物。 相反, 我看到的是成都的包容, 我看到了成都的歡迎, 與之而來的是出臺相關要求規範運營。
我想, 這大概是為什麼我坐火車將要到達成都的時候, 廣播裡會說這樣一句話“成都——成功之城, 創業之都”。 作為成都的標誌“太陽神鳥”(圖3), 我看到這座城市用一個熱情的心,
圖3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上的太陽神鳥